永安市检察院调解一起15年房产纠纷
29.07.2014 02:08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7月28日讯(吴海珠 褚鑫)“没有检察官的热心帮助,真不知道我的问题还要拖多久才能解决,这下可以睡个好觉了!”,昨天,闹了15年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的申诉人蒋某对永安市检察院林永生检察官感激地说。
说起来事情还要回到1999年。蒋某名下原有房产2处,因借贷纠纷,其中一处房产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房产经评估拍卖后,由其侄女购得。但在执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时,蒋某由于急于外出打工,没有在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料,其两处房产都过户到其侄女名下。此后,在外地的蒋某多次打电话给其侄女协商另一处房屋产权归属,但都争吵不休,没有得到解决的结果,为此叔侄二人积怨甚深,不相往来。2014年3月蒋某回到永安,想好好解决房产归属,但事情已经过去15年了,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要管。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蒋某向永安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受理案件后,审查申诉材料,调取案件卷宗,掌握了案情,认为蒋某的另一处房产未经评估拍卖而将其直接过户给侄女的行为确实存在不当。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为亲戚,本着理性、稳妥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的原则,检察官对叔侄双方进行多次释法说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开展劝导,最终,在检察官的主持下,蒋某与其侄女达成和解,蒋某获得房产折价款5万元。长达15年的叔侄房产相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化解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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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2014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