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

14.02.2016  17:47

      全省新成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09个,驻公安派出所、法院和信访人民调解室841个。全省9个设区市全部出台人民调解3项经费标准,83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以奖代补”制度并落实到位。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7.04万件,调解成功16.91万件,调解成功率99.24%,防止民转刑91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290件,械斗2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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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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