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报送2013年度记三等功奖励人员的函
11.10.2014 17:4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8]12号)文件精神,经我厅党组研究,拟对我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机关、参公单位中连续三年(2011、2012、2013)年度考核优秀对象叶光辉等11位同志给予记三等功奖励。以上11位同志经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至24日)并书面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均无异议。现将叶光辉等11位同志《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函报你局,请审核。
福建省林业厅
2014年9月29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1.10.2014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