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完成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5.12.2015  09:20

            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南安市组织对2014年12月31日之前以南安市人民政府(含原南安县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原南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292件规范性文件、2015年发布的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相关工作已完成。

此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93件,清理结果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7件,继续有效但需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82件,并将清理结果录入南安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基础数据库——“南安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查询检索系统”,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 南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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