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效能督察。根据年度营造林资金补助标准及资金发放明细表,组织局纪检监察人员深入各乡镇林业站、林场、公司等实地督察营造林资金发放情况,看是否按规定时限及时足额发放到营造林单位或个人。二是电话回访。共组织电话回访400多个营造林施工单位或个人,占应发放对象的80%以上,查实发放对象领取补助资金的时间、方式、金额,是否存在截留、拖延、挪用造林资金和弄虚作假、故意刁难发放对象等问题。三是发放到位。全县共发放2015年度营造林资金2900多万元,其中造林更新1492多万元、森林抚育1385多万元、竹林抚育及经营道路建设等其它项目23.8万元,发放率和领取率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