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福建省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南及产品目录的通知

15.05.2015  14:07

各市、县(区)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大水利先进实用技术的宣传与推广,鼓励和指导水利行业积极采用先进实用技术与产品,切实提高行业科技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我厅对现有水利行业先进实用技术与产品进行筛选,并组织了福建省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南及产品目录评审工作,确定了2015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及产品18项,现予以发布(有效期三年)。

各市、县(区)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厅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广水利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在水利工程建设招标中,按照有关规定,增加水利先进实用技术(产品)招标分值项,加分分值不超过1分。同时,要认真做好水利科技成果的推广宣传工作,进一步促进先进实用技术与产品在我省水利行业中的推广应用,切实提高我省水利建设工程的技术含量和科技水平,为水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5月13日

(附件1): 附件151049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