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福建省林业厅部门决算说明

27.08.2015  20:33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林业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5〕2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林业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根据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林业发展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的责任。拟订全省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承担全省花卉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林地、林权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依法承担监督检查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四) 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的责任。根据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全省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科学研究、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依法组织、指导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省国有林场(苗圃)、林业采育场、森林公园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承担省处理山林权纠纷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负责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牵头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九)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森林防火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查处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安全生产。       (十)参与拟订全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省级林业国有资产、省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省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计划。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管理全省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林业省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林业厅包括13个机关行政处室、23个下属单位及省办105个国有林场,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 人数
福建省林业厅本级(含13个机关行政处室) 财政核拨 132 114
南平市公安局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分局 财政核拨 34 30
福州市公安局植物园森林分局 财政核拨 24 19
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 财政核拨 22 21
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财政核拨 70 59
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财政核拨 8 5
全省国有林场(含下属105个国有林场) 财政核补 8977 5336
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财政核拨 31 27
福建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 财政核拨 58 48
福建省林权登记中心 财政核拨 8 7
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财政核拨 110 90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财政核拨 400 226
福建三明林业学校 财政核拨 260 135
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财政核拨 105 92
福建省森林公安局 财政核拨 54 36
福建省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 财政核拨 10 10
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10 9
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 财政核拨 12 10
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财政核拨 22 19
福建省林业执法总队 财政核拨 15 15
福建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6 5
福建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财政核拨 10 9
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 财政核拨 85 127
福建省林业公路养路总站 财政核拨 4 3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财政核拨 130 109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省林业厅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部署,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目标,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加快造林绿化美化,担当建设生态省和美丽福建主力军;不断壮大绿色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强化资源保护管理,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夯实林业发展基础,着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林业改革取得突破。全省森林综合保险参保面积超过1.1亿亩、参保率超过90%,居全国首位;18个市、县已成立或筹备成立林权收储中心,新增林权证抵押贷款27.5亿元、比增31.5%,累计129.7亿元,居全国第二位;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335个、累计2280家。       (二)造林任务超额完成。全省共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163.9万亩、占总任务130万亩的126%。特别是按照省政府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环境的部署,持续推进  “四绿”工程建设,完成造林68.8万亩、占任务的105.8%。       (三)森林科学经营持续推进。持续推进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全省完成森林抚育983万亩、封山育林1044万亩(其中新封面积203.6万亩),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180多万亩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持续推进森林分类经营改革,通过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永安、顺昌、永泰等地完成了近1万亩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       (四)产业发展促农增收明显。全省新增境内外上市涉林企业3家、累计22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8件、累计31件;现有国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共176家。2014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971亿元、比增10%,完成了省政府下达2014年林业一产增加值增长5.5%的目标。       (五)森林灾害防控富有成效。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30起,受害森林面积1.72万亩,发生率1.46次/十万公顷,受害率0.13‰,各项指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46.8万亩,防治323.4万亩,防治率达93.2%,成灾率控制在0.97‰,无公害防治率达98.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全面完成国家局下达的指标,顺利通过了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森林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试点各1个,建成自然保护区86处(其中:国家级14处、省级19处)、森林公园178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0个、省级127个)。《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审议,《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也即将出台。全省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万起、侦破涉林刑事案件1379起,调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327起,有效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七)主动服务加快发展大局。梳理规范省级林业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179项,省级林业行政审批项目由13项精简为11项。争取国家林业局同意我省漳州市及永安、尤溪、晋江、德化等县(市)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试点单位通过补充林地,在定额外获批林地2.24万亩,同时争取国家林地备用定额4.78万亩,全省审核占用征收林地14.4万亩(为近几年新高),占计划内限额指标7.93万亩的181%,有效保障了我省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使用林地。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省林业厅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1270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485.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67027.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0239.38万元。       2. 事业收入7249.04万元。       3. 经营收入1300.16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940.27万元。       6. 其他收入1969.1万元。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2万元。       8. 年初结转和结余34216万元。       (二)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12704.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838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54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328.22万元,公用支出3215.08万元。       2. 项目支出56862.2万元。       3. 经营支出980.25万元。       4. 结余分配2319.37万元。       5. 年末结转结余31999.37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0405.89万元,比2013决算数减少8467.24万元,下降12.2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3.7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3.51万元,下降48.61%,主要原因是标准化专项支出减少。       (二)高等教育568.8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212.21万元,增加59.5%,主要原因是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部分国家助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资金当年未到位,在2014年度列支。       (三)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0.0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30.05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三明林业学校新增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       (四)中专教育4716.7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15.16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福建三明林业学校修缮、设备购置、房屋建筑物购建等支出增加。       (五)技校教育13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增江南校区实训4号楼支出。       (六)高等职业教育1994.4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149.06万元,下降36.55%,主要原因是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建设期满,相应支出减少。       (七)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0.1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78.39万元,下降88.54%,主要原因是福建三明林业学校2012年以前国家助学金结转资金81.1万元经财政批准于2013年用于免学费补助支出,2012年起国家助学金不再由学校代发,改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学生银行卡中,因此,2014年支出减少。       (八)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89.0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79.64万元,增加1915.14%,主要原因是2013年度省财政厅提高高职生均经费,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在2014年度支出。       (九)机构运行954.9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212.31万元,增加28.59%,主要原因是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追加的2011-2012年绩效工资在2014年发放。       (十)自然科学基金11.7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3.29万元,增加38.84%,主要原因是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出增加。       (十一)社会公益研究41.7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29.74万元,下降41.62%,主要原因是福州植物园部分社会公益研究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支出减少。       (十二)其他应用研究支出10.7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属公益类科研项目支出减少。       (十三)科技条件专项176.5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30.25万元,增加281.32%,主要原因是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科技条件专项支出增加。       (十四)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2.8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2.8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新增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支出。       (十五)国际交流与合作2.5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30.22%,主要原因是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国际交流项目2013年已完成,该单位2014年无支出。       (十六)科技重大专项0.9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0.82万元,增加911.11%,主要原因是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支出增加。       (十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2.0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2.0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新增海西现代林业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支出。       (十八)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省林业工程公司1953年底前参军复员的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支出科目调整,从其他支出科目调整到本科目。       (十九)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70.6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25.8万元,增加1.26%,主要原因是厅本级2013年离退休过节费及离退休公务费结转至2014年开支。       (二十)事业单位离退休2557.09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51.06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部分实行绩效工资管理的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追补了以前年度部分绩效工资,致使2013年的支出较2014年增加。       (二十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7.2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8.59万元,增加31.69%,主要原因是省林业工程公司2014年度死亡抚恤及建国前参加革命退休人员津补贴支出比2013年度增加。       (二十二)职业培训补贴12.4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46.62%,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未安排福建三明林业学校职业培训补贴项目。       (二十三)死亡抚恤163.99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64.26万元,增加64.43%,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厅本级死亡人数增加,导致死亡抚恤支出增加。       (二十四)退役士兵管理教育0.7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0.78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增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目支出。       (二十五)行政单位医疗372.8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1.17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2014年行政编制在职人员比2013年度减少8人,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二十六)事业单位医疗287.8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38.68万元,下降32.51%,主要原因是实行绩效工资管理事业单位财政负担的医疗保险缴交比例下调,导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二十七)技术推广599.4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433.32万元,下降41.96%,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厅直属单位的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二十八)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69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42.16万元,下降96.15%,主要原因是省林业信息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完成,2014年仅进行部分收尾工作,支出减少。       (二十九)其他农业支出250.7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59.28万元,下降19.12%,主要原因是现代农业(茶叶)生产发展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三十)行政运行4222.4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2123.64万元,增加101.18%,主要原因是2014年全省林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保护区管理局正常经费开支由“林业事业机构”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且财政增加厅本级办公用房物业定额、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助预算等支出。       (三十一)林业事业机构3388.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363.29万元,下降28.69%,主要原因是全省林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保护区管理局正常经费开支由“林业事业机构”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       (三十二)森林培育10509.79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3117.29万元,下降22.88%,主要原因是2014全省林场林地资源有偿使用费收入减少,相应安排的造林等森林培育项目支出减少。       (三十三)林业技术推广1753.2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84.93万元,增加5.09%,主要原因是2014年全省林场林业技术推广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增加。       (三十四)森林资源管理158.7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4.96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业务管理支出减少。       (三十五)森林资源监测37.5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09.46万元,下降74.46%,主要原因是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生态定位站建设项目2013年已完成,2014年无该项支出。       (三十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650.1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476.37万元,增加35.37%,主要原因是2013年度部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已在2012年预拨,造成2013年支出减少。       (三十七)林业自然保护区11.6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704.66万元,下降99.32%,主要原因是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三期国债与宣教监测体系建设等项目2013年已完成,2014年无该项目支出。       (三十八)动植物保护5万元,与2013年决算数相同,主要是用于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业务管理支出等。       (三十九)湿地保护0.1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0.78万元,下降98.99%,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为2013年结转资金继续使用,2014年未安排该项目预算。       (四十)林业执法与监督296.2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29.12万元,下降8.95%,主要原因是2014年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等项目资金到账较迟,导致部分资金结转到2015年开支。       (四十一)林业检疫检测39.5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39.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业务管理等支出调整至本科目。       (四十二)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46.9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34.6万元,下降42.45%,主要原因是省林木种苗总站良种工程项目2013年已基本完成,2014年仅剩小部分尾款支出。       (四十三)林业产业化200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加488.24%,主要原因是2014年新增绿博会项目支出。       (四十四)信息管理105.3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5.78万元,下降13.03%,主要原因是2014年部分厅直单位业务管理支出从本科目调整至其他林业支出科目。       (四十五)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106.9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01.38万元,下降48.67%,主要原因是2014年宣传活动支出减少。       (四十六)林区公共支出73.5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1052.46万元,下降93.47%,主要原因是2014年福州植物园建设和管理经费从本科目调整至其他林业支出科目。       (四十七)林业贷款贴息319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71.5万元,增加28.89%,主要原因是2013年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贷款贴息结转至2014年支出。       (四十八)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8152.9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3390.5万元,增加71.19%,主要原因是2013年全省林场部分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结转至2014年支出。       (四十九)林业防灾减灾1552.43万元(林业防灾减灾科目系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科目核算内容并入后2014年新设的科目),较2013年决算数1300.26万元(其中:森林防火2.1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298.15万元)增加252.17万元,增加19.39%,主要原因是厅本级2012年福建省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建设等项目支出在2014年结算。       (五十)其他林业支出5399.3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491.06万元,下降8.34%,主要原因是2014年厅本级房屋修缮、设备购置等项目结束,开支相应减少。       (五十一)生产发展137.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976万元,下降87.64%,主要原因是2014年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由本科目调到其他扶贫支出科目支出。       (五十二)其他扶贫支出1630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6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贫困林场扶贫资金调至本科目。2013年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支出1630万元,与2014年相同,其中列生产发展科目109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540万元。       (五十三)科技示范28.99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4.18万元,增加95.75%,主要原因是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新增科技示范项目支出。       (五十四)公路养护83.0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33.79万元,下降28.93%,主要原因是2014年未安排公路养护专项,该项支出为2013年结转的公路养护专项尾款支出。       (五十五)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24.4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4.41万元,增加143.81%,主要原因是为做好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增加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调研等方面业务开支。       (五十六)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4.3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65.65万元,下降46.89%,主要原因是省直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       (五十七)住房公积金889.6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40.48万元,增加4.77%,主要原因是厅直属两所中职学校住房公积金从原中专教育科目调至本科目。       (五十八)提租补贴209.2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27.91万元,下降11.77%,主要原因是2014年享受提租补贴的人数较2013年减少8人,且部分厅直单位2012年的提租补贴结转至2013年支出,导致2014年提租补贴比2013年减少。       (五十九)其他支出32.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25.31万元,下降43.71%,主要原因是我厅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条例,减少项目对接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121.22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19.57万元,下降3.3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239.51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188.46万元,增长369.17%,主要原因是厅直属两所中职学校校舍维修费、房屋建筑物建设等支出增加。       (二)其他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758.71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135.42万元,下降15.15%,主要原因是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建设期满,导致2014年国家骨干示范性院校配套经费项目减少。       (三)其他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27.4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2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新增福建生态文化建设经费支出。       (四)森林培育(育林基金支出)1539.56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837.69万元,下降35.24%,主要原因是全省林场育林基金收入减少,相应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省林木种苗总站林木良种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五)林区公共支出160.91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915.18万元,下降85.05%,主要原因是全省林场育林基金收入减少,相应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六)其他育林基金支出595.26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915.67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全省林场育林基金收入减少,相应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七)森林培育(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838.53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1464.91万元,下降63.6%,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安排的项目调到“其他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科目。       (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21.03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74.05万元,增加50.38%,主要原因是福州植物园增加松材线虫病防治支出。       (九)森林防火220.91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220.91万元,主要原因是厅本级2013年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购置等项目经费在2014年结算。       (十)森林资源管护33.75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222.08万元,下降86.81%,主要原因是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2-2013年生物多样性项目均在2013年支出,而2014年该项目无支出。       (十一)其他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4485.66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3684.7万元,增加460.04%,主要原因是原森林培育(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安排的资金调整至本科目,且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项目系以收定支,2014年多收相应项目支出增加。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35.46万元,同比下降20.9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60.47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国(境)外林业交流,开展森林资源开发合作,引进优良树种和技术。2014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4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5人次。与2013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5.78%,主要是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因公出访有关规定,压缩精简了出访团组。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9.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96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63.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4辆。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84.71%、5.29%,主要是我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完善厅机关内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实行车辆集中管理,强化监督,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按规定审批报支车辆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95.8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兄弟省(市)来宾、来我厅联系工作的有关单位客人、基层林业部门人员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254批次、接待总人数11200人。与2013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3.37%,主要是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完善厅机关内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报支公务接待费。         附件: 1. 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福建省林业厅决算报表附件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