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发布

18.01.2017  13:47
  16日,省法院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这十个案件为:1.被告人李世廷、王德文、董希平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告人陈明宏、郑再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告人高亮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被告人陈芳辉危险驾驶案;3.被告人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抢劫无罪案;4.上诉人陈悦忠、林思,原审被告人罗建胜、周春望、郑咏明、施加元等17人,原审被告单位厦门鹏康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国康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犯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抗诉、上诉案;5.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6.原告德国航运贷款银行诉被告艾斯姆阿明航运有限公司、舍库萨格凯斯航运有限公司船舶权属纠纷案;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诉周文娟、高源、福州恒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8.中华环保联合会诉龙海市华宇五金制造有限公司等环境公益诉讼案;9.原告吴英恒诉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第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电信服务合同案;10.徐传寿等16人诉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案。

  据了解,这十个案件是从2016年全省法院办结的74万多件案件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是社会影响力大、案件类型新颖、办理结果有较大借鉴作用的诉讼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和行政等审判领域,涉及依法防冤纠错、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安全、药品食品安全、企业破产重整、电信网络安全、房屋征收补偿等方面,与社会安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息息相关,具有一定的价值性、创新性、学术性,有利于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价值的示范、指导、评价、引领作用,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