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开展2016年度涉河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03.06.2016  16:12

为贯彻落实今年1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今年3至5月,全省各级水利部门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2016年度涉河安全专项执法工作。4月19—21日、25-29日,省水政监察总队分别对福州、泉州、龙岩、宁德、三明、南平市的11个县(市、区),进行了涉河安全专项执法抽查、督查。在专项执法活动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部门协作监管机制和河长制平台,形成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乡镇联动”的“四位一体”执法互动机制,执法合力不断增强,执法声势和效能不断扩大,在河道非法采砂刑事立案、河道非法洗砂打击、河道清障、饮用水源地保护、水工程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开展巡查4104次,出动执法人员18754次,执法车辆4740台次、执法船舶544次,查处河道采砂、河道清障、涉河工程违法建设、破坏水工程等4类案件352起,查扣非法采运砂船舶38艘,行政处罚286万元,其中河道采砂刑事立案27起,今年以来,已有4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昨日我省局部发生暴雨
受副高边缘以及低层切变影响,昨天我省出现分散性暴雨。据5月30日6时~31日6时统计,共有20个县(市、区)的37个乡镇雨量超过50毫米,其中武夷山市雨量超过100毫米为123.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