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名单的通知

04.06.2014  17:32

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有关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简称“对县督导”)评估制度的文件精神,2013年,在县级政府自查自评、设区市政府复查的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评估组,先后对漳州市龙文区等1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按评估组初评意见,经省教育厅研究同意,社会公示,并报省政府批准,确认龙文区等10个县(市、区)为福建省2012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并将名单予以公布。

  被确认为教育工作先进的县(市、区)将以省政府名义授予牌匾,并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有关县(市、区)各30万元的学校建设经费补助。希望被表彰的县(市、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新的起点上,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谱写教育改革发展新篇章,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福建省2012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福建省2012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漳州市:龙文区  长泰县

  泉州市:安溪县

  莆田市:仙游县

  三明市:将乐县  明溪县

  龙岩市:武平县

  南平市:延平区

  宁德市:福鼎市  古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