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2012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总结

30.05.2014  20:22

      2012年,我厅在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服务。
      一、健全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印发《福建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暂行)》、《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福建省林业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闽林息〔2012〕4号),落实《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福建省林业厅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
      二、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开办〔2011〕2号)精神,制定印发《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厅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闽林综〔2012〕96号)和《福建省林业厅201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调整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的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厅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成立厅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厅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厅专题会议,将厅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局站,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领导责任。实施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监督保障标准化工作。
      三、深化规范权力运行。我厅通过清权确权和流程再造,共确认行政职权131项,绘制和完善林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53张、具体行政流程图28项,制定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51项,主动下放行政审批权1项,将省级林业行政许可从46项减少到16项,全部公开发布。在全省5个设区市43个县(市、区)推广林木采伐指标“份额分配、树龄排序、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阳光操作”模式。时任福建省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陈文清同志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采访时充分肯定:“采伐指标分配改革减少了不公、不廉问题,林农满意率达97.3%”。
      四、制定出台林业政策公开透明。一是落实《中共福建省林业厅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福建省林业厅工作规则(试行)》。2012年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厅长办公会和厅专题会议共28次,认真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林业工作的重要事项。二是建立厅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听证制度。制定印发《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等七项制度的通知》,包括厅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听证、执行情况后评价、责任追究、纠错七项制度,保障决策的科学民主和正确实施。三是政策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开展林业长远发展和科学发展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解放思想,集思广益,深入调查研究,为省政府起草代拟稿,争取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2〕37号),制定出台《福建省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福建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等一系列加快我省林业生态省建设的政策,全部向社会公开。
      五、加大政策公开宣传力度。一是开展政策解读和辅导。编制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辅导读本3000册,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手一册,并下发至基层林业局。召开加快林业发展政策解读大会,厅机关和直属单位200多人参加,提高了优惠政策执行水平。全省累计共翻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10万份、公告5万份,编印《文件解读》小册子2万份、《福建省主要树种造林技术指导手册》3万份。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量报导和刊发林业优惠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相关信息。在《福建日报》和《中国绿色时报》刊登落实林业优惠政策的相关文章近百篇;在林业门户网站开设优惠政策栏目,公开发布30条涉林优惠政策条款和执行情况的有关信息;在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我省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信息335条,并与网友开展“创建森林城市,推进四绿工程,打造宜居家园”为主题的在线访谈;配合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绿化宣传报道,参与省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造林绿化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网站有信息”。三是采取多种林农容易接受的形式进行优惠政策的宣传。印发和张贴造林告知书、致农民公开信、公益广告,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做到各项优惠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六、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加大林业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林业统计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林业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度,做到林业依法行政状况公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信息公开。2012年,政务公开点击率47459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49条,点击率33268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9件,依申请公开(含来信申请)29件,依申请公开回复29件,回复率100%。二是优化公开渠道,办好“厅长信箱”、“在线咨询”和“网上信访”栏目,提高公众咨询回复质量和时效;2012年,针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了9期网上访谈直播活动,办好在线访谈预告、在线提问、往期回复、我要提问等栏目,通过网络视频和图文直播方式与群众互动,网民参与度较高。三是做好政府信息报送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时向省档案局、省图书馆分别报送主动公开信息351份。
      七、坚持公开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程序。2012年我厅共提任处级干部13人,交流处级干部24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安排厅机关、直属单位共56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
      八、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行规范、高效、便民、廉洁的政务服务。一是充分授权,集中受理。在厅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由林政资源管理处统一管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局站派驻工作人员。厅对行政服务窗口充分授权,行政审批件从收件、受理、审批、发证全程在窗口办理,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完善设施,保障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施完善,设置查询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设专用会议室,专门用于研究和办理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林地占用征收审批的所有流程均可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三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定《福建省林业厅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规定》、《福建省林业厅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福建省林业厅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行政许可受理事项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悬挂上墙,设立监督台,公开投诉电话,建立作风纪律明察暗访监督机制,加强监管,接受监督。四是推行“马上就办、事不过夜”制度。开通重点项目林地审批“绿色通道”,建立上班时间正常受理、午休时间轮班受理、夜间预约受理的工作机制,对涉林重点项目审核审批即到即审。属国家林业局审核审批的,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如针对花卉的进出口业务时效性强的特点,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政策支持,在我省实行花卉进出口年度审批试点,方便花卉进出口企业的业务开展,得到了企业的欢迎和好评。六是加强培训,提高审批效率。2012年,组织开展基层负责林地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到厅行政服务中心现场跟班学习、示范、指导的方式,培训基层工作人员8批22人次,减少了补件率,提高了审批时效。
      我厅政务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进步,但离省委省政府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仍有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厅将继续努力,不断推进厅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政务服务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