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04.02.2016  09:37
一、夯实工作基础,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  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  明确工作任务。根据省、市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今年初延平区制定下发了《南平市延平区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延政办〔2015〕60号),对2015年度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安排,并将责任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具体部门,做到了工作重点、时限、标准三落实。 3.  完善考核机制。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并制定了《延平区依法行政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有机结合起来。 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  完善决策程序规则。严格按照《延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及其操作运行机制,凡是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具体事项涉及多名班子成员分管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全年共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34次、专题会议216次。积极探索构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和公示制度,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2.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均要求监察、审计、效能、法制、督查等部门全程参与,避免重大决策产生误差。并通过召开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法律咨询或论证等方式审查决策的合法性,确保决策合法,再予以公布实施。 3.  完善行政决策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行政处罚法》,对在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的、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强化工作落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实效 1.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管理。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凡是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不下发,确保政府文件的合法性。今年共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9件,都已按要求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和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备案审查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主动接受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的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开。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纲要》、《决定》等文件规定,今年延平区对1995-2014年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发布的现行有效的15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审查清理后,保留135件,废止21件。已通过《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延政文〔2015〕222号)公布。 2.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的提升,延平区每半年和年终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采取抽查、互查的方式,对每个案卷进行评比打分,点评存在问题,并将评查结果予以全区通报。今年区政府法制办于10月上旬组织区直有关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对各行政执法单位2015年度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全区共有行政执法单位28家,其中18家单位上半年有案卷,共抽评了行政处罚案卷34卷、行政许可案卷41卷,案卷评查情况已通过《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延政办〔2015〕134号)对外公布。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3.  认真组织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2015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安排,延平区及时下发方案,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各项考务工作。今年,全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171人,通过74人,合格率为43.27%。 4.  及时报送政府法制信息。全面认真把握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整理依法行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向省、市法制部门报送,一年来共报送法制信息61条,被国家和省法制信息网录用34条。 5.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开展重点时段宣传。结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3月公证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段开展系列专题法制宣传。二是开展重点工作宣传。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应开展法制宣传。有针对性地宣传林业、土地、道路交通安全、信访、计生、征地拆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开展各类社区讲座、培训、咨询活动,发放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材料,大力宣传行政、劳动、治安、交通、计生、教育、林业等贴合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法制意识。         6.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通过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受理、调解、回访、归档等工作,注重“抓小、抓早、抓苗头、抓隐患”,不断提高延平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从而使大量群众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015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19件,调处率、成功率均100%,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每月15日及每周一的党政领导接待日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联合大接访活动,不断完善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下访参与、乡镇领导带案参与、部门单位联动参与机制,坚持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接访实效。活动开展以来,区、乡两级领导共有2664人次参加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101批387人次,当场解决信访事项14件,落实责任单位和领导包案87件。受理来信、来邮343件,“12345”政务服务平台批转信访诉求件538件,到期办结率100%,及时为群众办理信访事项,减少群众走访。 7.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延政办〔2015〕62号),区直部门在2014年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对照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调整的有关事项做出相应调整。在现有基础上再予缩减,提高即办件比例。目前,区直部门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4项,原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6项全部予以取消或调整,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205项,比2014年11月首次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减少17项。 8.  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改善投资环境的要求,着力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单位的协调和入驻“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目前有29家单位入驻行政服务中心,13家单位入驻分中心。坚持“马上就办”、“事不过夜”,积极开展“三比一看”活动,完善并联审批流程,建设和实行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的联网互动,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载体,逐步实现与省、市、区行政审批项目电子网络的对接,实现上下互动、横向连通。全年累计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29980件,办结228596件,办结率达99.4  %,为全区广大群众和企业办理各类审批项目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和办事环境。         四、完善监督体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 1.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法院司法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备案规范性文件、接受质询,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法院行政判决或裁定,今年共办理人大建议83件,办复率10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7.59%;办理政协提案105件,办复率100%,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8.1%。高度重视社会监督,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一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健全完善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   2.  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办结。区政府法制办与区人民法院继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定期通报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有关情况,同心协力化解行政争议。 3.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依托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实现政务资源共享、提升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推动政府系统的办公信息化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区相关配套规定开展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全区各级各部门都严格按照《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查阅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民互动等专栏设置了专人负责接待和服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2015年,全区共发布政府信息1131条,有效增强了政府工作的的透明度。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延平们也意识到延平区的依法行政工作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建立法制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个别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措施不够有效;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平衡,各部门间差异较大;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够高,影响工作有效开展等问题。 五、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除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辅导、法律咨询、外出培训等传统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已建立的法治公园、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等法治宣传阵地作用,同时,进一步利用微信平台、宣传大嗽叭、法治展板等新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依法行政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环境。对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形成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按照“三张清单”内容落实简政放权工作,提升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实行“阳光”审批,推行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并按照权利清单,依法行政,比照责任清单,落实责任。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诚信政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创新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行政许可行为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使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使其与行政复议工作任务相适应。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决定,坚决予以撤销或者变更,通过行政复议,及时有效监督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严格依法行政。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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