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引粮入闽奖励企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闽粮办法〔2014〕2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省饲料工业公司、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粮法〔2012〕30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13年度引粮入闽奖励企业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审核
2013年在省外建立粮食生产基地企业和引粮入闽骨干企业的奖励对象和条件、奖励标准仍按《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以及《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引粮入闽奖励企业审核和2013年企业申报材料要求等问题的通知》(闽粮法〔2013〕56号)、省局法规处下发的《关于做好引粮入闽奖励有关材料整理汇总的通知》要求,在企业志愿申报的前提下,对辖区内2013年在省外建立粮食生产基地企业和引粮入闽骨干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按时汇总上报
申请2013年引粮入闽奖励的企业,必须在《暂行办法》规定的时间内,按属地原则,将奖励申请材料送达所在地县(市、区)粮食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地粮食局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内2013年在省外建立粮食生产基地企业和引粮入闽骨干企业申请材料和有关附表(详见附件),同时电子版发送省局政策法规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蔡建新 罗永伟
电 话:0591-87559490 87555359
附件:1.2013年省外粮食生产基地认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2.2013年省外建立生产基地企业调入自产稻谷奖励申请表(点击下载)
3.2013年引粮入闽骨干企业奖励申请表(点击下载)
4.2013年省外粮食采购数量核查表(点击下载)
5.2013年省外最后发粮点通过铁路运输进省数量核查表(点击下载)
6.2013年省外最后发粮点通过公路运输进省数量核查表(点击下载)
7.2013年省外最后发粮点通过水路运输进省数量核查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