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获评“完成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优秀单位”

11.05.2018  21:55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设区市人民政府(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省单列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的通报》。经综合考评,省教育厅被省政府评为完成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优秀单位。

  通报指出,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好。国务院安委会今年对省政府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绩优秀、名列前茅。

  2017年,省教育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校安全工作与教育事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出台了《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意见及配套措施;扎实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开展学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地方教材正式投入使用,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在线安全教育、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全年10个专项全国第1名;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强化实操演练,全省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4%,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