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森林资源流转试点改革。在4个乡镇8个行政村开展试点改革,探索总结了把村(组)所属的集体商品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到县办公司(林场),享受以120亩流转30年以上置换1套50—90平方米进城农民工限价房购买指标政策的“以林权换收益、以收益换保障”的经验做法,共依法流转森林面积2.6万亩,置换限价房购买指标212套。二是林地占补平衡试点改革。在今年6月底就一次性完成了由国家林业局赋予的林地占补平衡三年试点改革任务,共完成调查核实、登记发证、资源建档、数据上传等补充林地832个宗地1.3万亩,既保障了全县项目建设用林用地的需求,又确保了林地总量不减少、森林面积、覆盖率不降低的试点改革目标。三是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改革。试点改革与全县6个试点单位共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183份,管护合同374份,护林员人数从原来的202名精减到现有的159名,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布局、提高护林员的工资待遇提供了经验借鉴。四是加快确权发证试点改革。试点改革涉4个乡镇6个行政村,共完成林权初始登记26个宗地、3150亩,林权变更登记8个宗地、4604亩,林权证更正登记1个宗地、63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