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苗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林场发〔2002〕188号)精神,决定于2015年7~10月开展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考核。现将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考核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申报人须符合:(一)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二)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报范围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种苗、花卉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全省林木种苗、花卉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检验人员。
三、申报方法
申请人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福建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考核报名表》(附件1),粘贴本人2寸彩色照片1张,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和1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办理证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提交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种苗管理机构。
四、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五、考核内容
(一)《种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二)《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 2772—1999)
(三)《林木种子质量分级标准》(GB 7908—1999)
(四)《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 35/127-2004)
(五) 《林木种子采集、加工和贮藏技术》(洑香香、喻方圆、郑欣民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六、材料下载
申请人可以在福建省林业厅网站( http://www.fjforestry.gov.cn/ )下载中心下载《福建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考核报名表》、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考核学习材料,《林木种子采集、加工和贮藏技术》一书可自行网购。
七、考核时间与地点
原则上每个设区市设一个考点,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种苗管理机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