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表彰2015年度全省优秀审计项目
为了推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近日,福建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省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活动,对省厅机关业务处室和市、县(区)审计局选送的48个审计项目进行了评选,进行了精心评选,并公布了评选结果。
评选决定,对漳州市审计局实施的漳州市残联原理事长吴勤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厦门市审计局实施的鼓浪屿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思明区政府公有房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项目、莆田市审计局实施的莆田市本级201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项目、福建省审计厅外经贸审计处实施的泉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等省厅和设区市审计局实施的10个全省优秀审计项目和福建省审计厅建设审计处实施的福州市2012~2014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三明市审计局实施的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等5个全省表彰审计项目予以表彰;对南靖县审计局实施的南靖县公安局2012~2014年度招待费专项审计、泰宁县审计局实施的泰宁县金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4年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建宁县审计局实施的建宁县闽江源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漳平市审计局实施的漳平市林业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局长林瑞碧2013年~2014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等县(市、区)审计局实施的25个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予以表彰。
从评选情况看,各参评项目注重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问题,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积极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促进深化改革;注重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促进增收节支成效明显。
省审计厅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处室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记者 郑晓冲、厅法规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