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4.02.2016  09:56

      2015年,湖里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美丽厦门·创新湖里”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转变政府职能有序推进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2015年我区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抓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执行“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标准,先后梳理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三张清单”。 1.推行权力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清权”,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区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集中梳理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及行政权力。“减权”,由区法制办审核把关,经过“三上三下”反复修改核对过程,将第一次上报的全区行政权力1135项核减到1054项,并合理划分为2014项子项。“制权”,将清理好的行政权力进行规范化,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等事项。“晒权”,6月29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权力清单,自觉约束政府权力。 2.推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责。有权必有责,用权必负责。我区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对部门主要职责进一步细化。“责任法定”,没有法律依据的,不纳入清单。“责任健全”,全面明确部门责任范围,确保不遗漏,共核定全区行政责任事项1807项,其中,厘清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13项。“责任公开”,于10月30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责任清单,全面接受公众监督。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释放市场活力。开展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和清理工作,决定保留行政许可项目46项,区级公共服务事项85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市级下放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承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共承接40项,已按要求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建设项目业主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市级“多规合一”平台和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做好CA认证及账号的申请与系统的使用工作。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放宽市场准入,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办事。 (二)科学民主决策更加务实高效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与培训,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得到加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加强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充公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1.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推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15年我区认真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学习法律的重点是与政府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从完善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全面当被告、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等与行政机关密切相关的条文和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还学习了有关自贸试验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科学分析厦门自贸试验区现有企业、产业情况与特点,结合区情研究制定促进厦门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相关奖励政策。通过学习,从根本上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发展、破解难题的能力。 2.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更加完善。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在制定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财政性资金等重大决策时,普遍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如《关于促进厦门两岸集成电路自贸区产业基地发展的办法》的起草过程,多次组织名专家参与讨论决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2015年,我区先后对《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湖里老工业厂房文创园区建设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湖府办〔2014〕90号)等4件重大决策开展决策后评价工作。通过开展决策后评价工作,强化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科学民主决策成果丰硕。出台联动招商考核办法和促进自贸区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加大自贸区基础设施建设,首期投入超过2500万优化自贸区及周边环境。今年自贸区虹吸效应明显,新设企业1823家,注册资本225.8亿元人民币,成功引进优步、招商局集团、紫金矿业投资、建发医疗投资、厦门农商投资等优质企业。联合市科技局创立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园。“云创智谷”移动互联智慧电商园加快推进,招商局集团近80万平邮轮母港项目成功落地,海丝艺术品项目顺利峻工。 3.规范性文件管理到位。从源头上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着重对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合法率。本年度,区法制办先后对23件区政府及各街道、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对审议通过的6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分别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报备率、合法率达100%;加大街道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力度,共对湖里街道等单位报送的10件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事前审查,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关。 4.法律服务优质高效。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参谋助手作用和政府法律顾的专业特长,努力为区委、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2015年度,共审核各类重大行政、经济合同28份,涉及标的逾50亿;共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类法律事务34件,对区属国有企业重大合作事项、重大投资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分别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区法制办出庭应诉行政案件1件,区政府法律顾问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区政府法律顾问代理区政府出庭应诉民事案件89件,诉讼标的达3500余万元,一审、二审均胜诉。 (三)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 1.做好网上行政执法平台运行工作。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保障。2015年,我区制定《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上行政执法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厦湖府办〔2015〕59号),组织区属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对接省行政执法平台,要求严格按照该平台规定的处罚流程、办理时限、裁量基准的规定,实现线下线上同步办案,以“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方式倒逼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区人劳和社保局、区文体出版旅游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8月1日后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已录入该平台。 2.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关系着行政相对人的重大利益,2015年我区坚持重大处罚案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截止2015年12月10日,全区共有107件重大行政处罚报送区法制办备案审查,其中区执法局88件,卫计17件,安监2件。区执法局重大处罚案件占比达82%,主要集中在对违反《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处罚,反映了我区依法打击“两违”的力度不断加大。经审查发现,有4起案件事实表述不清,1起案件编号错误,均已督促相关部门自行整改。 3.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由区法制办牵头,抽调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政府法制工作联络员为成员,成立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并邀请区人大法制内司委、区依法治区办派员参加评查。案卷质量评查采取全面评查、逐一反馈、综合通报的方式,检查各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执法案卷是否符合省法制办制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评估标准》和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规范入卷归档。2015年全面抽查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共44件。其中,行政许可29卷、行政处罚案卷15卷。全区的执法案卷基本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实体合法、程序正当,适用法律准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当。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普遍较好,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存在问题相对较多。对于案卷存在的问题,评查小组逐一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对反馈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4.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区法制办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先后为区行政执法局、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区卫生局执法监督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等法律知识专场讲座4场,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达300余人次。组织年度法制工作联络员业务培训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法制工作联络员学习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制工作联络员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取得实效 1.行政复议调解率实现新高。坚持“复议为民”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畅通复议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有序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机制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止2015年12月10日,我区共受理21起行政复议案件,涉及公安、物价、市场监督、卫生计生、城市管理等领域。与2014年相比,行政复议案件增加110%。其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复议案件16起,增幅达129%,占全年复议案件的76.19%。因和解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的5件;因调解达成协议结案的6起,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高达52.38%。调解和解机制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开展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专题宣传和培训,各部门、各街道负责人高度重视本单位工作人员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明确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本机关行政应诉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区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件,均指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按时提交答辩状及应诉证据材料、履行举证、答辩义务。正确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合理分工关系,推动“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得到实际执行。 3.全民法治观念得到提高。2015年,我区法制宣传突出“宪法”主题,努力营造尊宪守法的社会氛围。制定全区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计划,共征集社区法治微电影1部、法治征文29篇、法治动漫19幅;开展校园宪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培育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共征集作品129幅;举办法治宣传活动5场,现场解答居民法律问题200余条,分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强化维权调处,推进平安湖里建设进程。区法院探索建立联动化解纠纷机制,与市保险行业协会纠纷调解委员会、湖里区培善社会服务中心等单位合作,2015年1-10月共促成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2968件。区检察院全面落实《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轻微刑事案件、民事检察案件、行政赔偿检察案件的和解过程中,依托司法所等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2015年共促成检调对接3件,办案效率得到显著提高。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切实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成立了禾山街道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将窗口前移至社区,快速化解辖区纠纷;在殿前指导成立了全市首家以台胞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室“熊麒调解工作室”,为居住在兴隆社区的300多名台胞提供贴身法律服务,目前共调解涉台纠纷2起;成立自贸区调解工作室,帮助自贸区企业灵活快捷地化解商事纠纷。截至2015年11月12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3518件,成功率99.8%,防止群体性上访19件803人;区交调委全年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527起;律师共参与调解重大矛盾纠纷调解4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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