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闽粮财〔2017〕43号
泉州市、龙岩市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要求,经研究,确定引粮入闽奖励、省级粮库建设补助、市县粮库建设补助等3个项目作为省局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项目(见附件5)。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自评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写绩效自评表和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附件1.2.3相关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绩效自评表和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二、及时报送自评材料
(一)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和绩效评价报告一式两份(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相关电子表格请登录“福建省粮食局”(http://www.fjgrain.gov.cn)信息公开 “资金信息”专栏中下载。
(二)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项目资金拨付批文、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以上自评材料请于2016年5月25日之前上报省局。
三、其他事项
自评工作结束后,省局将于6月份对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进行复核。请各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4月25日之前上报省局。
联系人:林飞雄、宋剑峰;
联系电话:0591-22026031、8755974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表样)(点击下载)
2.《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编写说明(点击下载)
3.《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点击下载)
4.《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审核指标体系》(点击下载)
5.省粮食局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项目名单(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3月8日
附件 5
省粮食局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项目名单
一、 引粮入闽奖励项目,预算安排1990.9万元
二、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预算安排10000万元:
1.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预算安排3700万元
2.委托福安扩建项目预算安排1400万元
3.委托建阳扩建项目预算安排1400万元
4.委托沙县扩建项目预算安排2100万元
5.委托周宁扩建项目预算安排1400万元
三、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预算安排4620万元:
1. 泉州市区中心粮库一期工程预算安排2216万元
(1)泉州市直属储备粮库预算安排672万元
(2)鲤城区中心储备粮库预算安排548万元
(3)洛江区中心储备粮库预算安排199万元
(4)丰泽区中心储备粮库预算安排797万元
2.南安市中心粮库预算安排987万元
3.龙岩市粮食储备直属库迁建工程预算安排1035万元
4. 龙岩市新罗区丰裕粮食储备库预算安排3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