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0年底前市、县饮用水综合合格率达97%以上

30.09.2018  11:41

  近日,福建出台了《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前,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均达到100%,Ⅱ类水比例进一步提高。湖泊、水库型水源不出现水华事件。饮用水水质到2020年底前市、县饮用水综合合格率达97%以上,出厂水、管网水浑浊度控制在0.5NTU以下,色度控制在10度以下,出厂水游离氯控制在0.3-2mg/L范围内,确保饮用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力争全国领先。

  根据《方案》,市、县环保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划定、立标定界以及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和水源地污染排查,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和监管措施。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全面评估,编制风险源名录。 2020年底前,所有市、县具备双水源供水或者应急备用水源。有条件的市、县应在保证连通区域水量、水质及水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提升水资源调配、供水保障和防御水旱灾害能力。

  对规模小、改造内容简单的水厂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改造。对规模大、改造内容复杂、涉及征地的水厂,要在2018年底前制定整改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2018年底前市、县供水厂要加装药剂自动投加设备,已列入近期整体改造或准备关停的,可结合老旧供水厂整改同步推进。新建、改造水厂应采用技术先进、抗冲击负荷能力强的工艺,推广使用次氯酸钠等消毒剂。鼓励福州、厦门、泉州和水源地污染风险较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应用臭氧活性炭、膜处理等深度处理技术。

  市、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根据管网排查情况,开展老旧破损和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已明令淘汰管材的管网改造,结合道路建设、旧区改造、河道治理、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制定分年度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和资金方案,明确具体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市、县环保、水利部门要完善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2019年底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实现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依托省水环境统一监测平台实现互联共享。同时,建立省级供水管理信息系统,2019年底前完成设区市出厂水、管网水在线监测和生产过程的视频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县(市)出厂水、管网水在线监测和生产过程的视频监控。实行供水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环保、水利、住建、海洋渔业等部门从水源到供水全过程的监测数据共享。

  《方案》要求,各级环保、水利部门要加强水源水质监测,确保设区市级水源地水质一旬一测、县级水源地水质一月一测。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每年开展两次出厂水、管网水全分析检测,没有全分析检测能力的水厂要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卫计部门要对市县集中供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每年制定全省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方案,抽查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各地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每季度向社会相应公开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卢金福)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