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处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08.05.2015  11:12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处

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产煤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函〔2015〕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以“依靠科技进步,坚守安全红线”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并于6月25日前将本地区开展2015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情况报送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处。

联 系 人:郑晴;联系电话:0591-8762287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函〔2015〕52号)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处

                                                                2015年5月6日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举办2015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安监总厅科技函〔20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的统一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5年5月16至24日举办安全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监机构要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62号,见附件)要求,以“依靠科技进步,坚守安全红线”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

二、安全科技活动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展示安全科技创新的重大成果,实现安全生产科普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普及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科学素养。

三、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2015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情况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侯贤军,010-6446410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

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62号)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1

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

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总政治部办公厅,武警部队办公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决定2015年继续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主题

2015年科技活动周于2015年5月16日-24日举办。

主题为“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主要目的是宣传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成果服务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公众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围绕“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主题,今年科技活动周在活动内容上丰富多样、突出重点;在活动形式上重心下移、不断创新;在活动类型上凸显优势、特色鲜明。

1. 活动内容丰富多样。 一是展示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果,树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公众科技意识;二是组织高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接触科技,体验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三是开展专题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空气质量、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热点问题的基本知识;四是推出一批参与互动、寓教于乐的展教品、视频、微视频、动漫、游戏等科普产品,促进公众理解科学。

2. 活动形式不断创新。 进一步下移科技活动重心、服务基层,面向百姓生产和生活科技需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惠民服务;进一步创新科技活动形式,针对不同人群,策划组织特性鲜明的互动型、体验式科普活动,吸引广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拓展活动领域,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突出行业特色和人才优势,搭建科技服务公众的社会大平台;进一步释放科技活动潜能,动员科研机构、大学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参与,送科技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进一步展现科技活动魅力,发挥社会团体、企业、媒体的重要作用,举办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

3. 活动方式生动有趣。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需求,突出区域特色和行业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科普活动。可采用科技下乡、科技展览、科技咨询、科普讲座、科普电影、科普视频、科普讲解、科普摄影、科普乐园、科普游戏、科普节目、公众科学日、科技游园会、科普图书展览、科普产品博览、网络互动科普等多种方式,增强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

4. 重大活动示范先行。 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重点推出“众创空间”、“科技创意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国际科普体验园”、“两岸四地科学乐园”、“少数民族科普驿站”等重大示范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活动的积极性,体现公众的广泛参与性。同时继续举办好“科技列车行”、“科普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未来工程师竞赛”、“流动科技馆基层行”、“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等品牌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群众性科技活动在科学技术普及和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

三、有关要求

1.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编制科技活动周活动方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2.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进行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要重视发挥电视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扩大科技活动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提高科学传播速度和质量,在全社会营造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

各地各部门请将科技活动周的相关动态信息及影像资料,及时提供给中国科普网(联系人:王飞;电话:010-57713077;手机:18600922467;邮箱:[email protected];QQ:314886656;微信:FIGO_WANG521)。

3.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总体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总体方案,策划重点活动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在全国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网址kjhdz.actc.com.cn)填报《2015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5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4.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请于5月31日前在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提交《2015年科技活动周情况统计表》、《2015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并于6月10日前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请勿超过5分钟)。各地上报材料由科技厅(委、局)负责汇总填报。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根据地方和部门提交的材料,参照媒体报道情况,评选2015年度全国科技活动周优秀项目和人员,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邱成利

联系电话:010-58881772,58881783、58881767

传 真:010-58881766,5888178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邮编: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100862

中央宣传部宣教局 李冰

联系电话:010-63095081

传 真:010-83087794

中国科协科普部 吴小林

联系电话:010-68571988

传 真:010-68571886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