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部署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27.01.2015  17:21
  

      日前,泉州市根据2014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部署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要严格控制事故指标。逐级细化分解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把实现安全发展的目标作为衡量各项经济指标、文明建设、综治考评、平安建设、绩效管理、领导干部年度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基本标准,确保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二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坚守“红线”的能力,扎实推进“泉州市安全发展县(市、区)”、“泉州市安全发展行业”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监管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

      三要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各级政府安办要加强综合监管和协调,每月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每季通报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进展情况,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表彰。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逐级分解下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确保2015年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的实现。 (泉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