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全面部署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工作

16.12.2016  17:37
       为全面推进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的完成。日前,连城县安委会下发2016年度县对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要求各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严格对照考评细则做好自查自评工作,考评结果将抄告县纪委、组织、文明、综治、绩效等部门。

    一是目标明确。该考核办法分为责任落实、监管执法、安全预防、基础建设、其他工作、加分项六个部分,设置标准分100分,奖励分10分。

    二是形式多样。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办法,做到平时工作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是兑现奖励。对乡(镇)政府考核按乡、镇政府两类进行,对各乡(镇)、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并按得分高低设立一、二、三等奖,最高奖金达20000元。

      四是落实责任。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不合格的乡(镇)政府和牵头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辖区(行业)在考核年度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予评奖,对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考评资格。(连城县安监局    黄煌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