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办,省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大企业:
为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足新形势,准确把握应急演练工作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按照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灾难、提高全民应急意识、全面提升综合防灾能力为核心任务,针对重点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实战化应急演练。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将应急演练作为检验和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把应急演练与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结合起来,坚持发现重大风险必须开展演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开展演练、重大活动前必须开展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研究事故灾难演化机理,把握防灾减灾规律特点,完善地区和部门之间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进各类应急资源优化整合,推动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和反应迅速、组织有序、协同应对、全面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二、把握新任务,扎实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要在全面梳理各类安全风险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轨道交通、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汛期等重大风险,以人员疏散转移、应急指挥决策、应急资源调集、应急协调联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检验值班值守、指挥决策、综合协调和组织保障等能力,提升公众应急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矿山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以现场处置、周边单位联动、应急资源协调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检验并提升企业先期处置和一线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要注重各类资源、各种手段和各方力量在应急演练中的统筹运用,强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责任落实,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演练。各企业要认真梳理本企业安全风险,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要指导督促所属企业结合应急预案优化、应急处置卡推广等,大力开展基层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现场处置演练,要主动联系地方政府、企业周边单位,开展政企衔接的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企业事故先期处置和风险防控能力。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规范应急演练组织实施,风险较大或可能影响公众生活的,要事先组织安全评估,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演练信息。要强化应急演练评估,以科学有效的评估改进完善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
三、运用新方法,充分发挥应急演练的引领带动作用
各地区、各单位要强化应急演练的宣教和带动作用,加大应急演练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收集整理应急演练视频、图片等资料,集中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推送。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各类应急管理干部学习内容、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以及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文化和避险逃生技能的重要手段进行推广运用。要大力推动以职工技能竞赛、救援队伍比武等活动为载体的应急演练,丰富应急演练方式。要积极开展研究性应急演练,探索研究应急管理新理念、新思路和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方法。
安全生产月期间,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办、各单位及时报送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材料包括活动情况电子文本、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等。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和2018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请于7月6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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