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4.03.2016  12:12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基层基础,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生态美、百姓富”的新福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重点将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1.推动市、县(区)健全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开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
  2.省直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3.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加强对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督促检查。
  4.根据国家出台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下一级党委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
  5.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平安建设”体系量化考核中的权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规定落到实处。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继续采取调研指导、督查考核、点评约谈等有效办法,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考核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3456”模式要求,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省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到2016年底前100%评审达标,促进企业提升自主安全管理水平。其中,3月底前评审达标率不少于85%、6月底前评审达标率不少于90%、9月底前评审达标率不少于95%。
  7.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继续把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和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把“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8.根据国家出台的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指导意见,督促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
  9.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估和政府备检抽检,推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
  三、推进防控体系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0.推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实施。2016年重点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分行业组织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启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约束。
  11.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重点推动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整治,推进国省道、农村道路的隐患整治和改造;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整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
  12.深入分析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关键环节,在道路交通、消防、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生产、铁路、港口、寄递物流、民航、教育、旅游、质监、烟花爆竹、涉爆粉尘和城市建设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推行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构建两道防线。
  13.深入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推进危化品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安全攻坚;强化“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推动城镇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作;深化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力度,确保基本完成三年整治攻坚任务。
  14.全面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行“双随机”抽查和专家会诊检查,合理确定相应的检查次数和频次,科学划分企业风险等级,有效实施精准监管;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状况自评估、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有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和风险防控水平。
  15.督促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工程技术防范,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实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煤矿退出机制。积极推动高风险、大空间的企业作业场所优化布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
  四、健全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推进依法治安
  16.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新修订《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审议工作,争取2016年内颁布实施。做好新修订《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执法和守法氛围。
  17.督促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及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方案,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和暗查暗访活动,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18.坚持对生产经营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典型较大事故,实行提级调查。强化事故查处的时效性、严肃性和公正性,所有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案、责任人必须追究到位、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19.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福建省安监系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审查实施细则》,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闭环管理,确保执法到位。
  五、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理顺工作体制机制
  20.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自贸区、福州新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基本适应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1.推动国家出台的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实施,应用国家建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强化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积极参与省危险物品生产、流通、储存、使用等“一体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22.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方式,从2016年6月起,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并通过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23.推动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工作,从2016年3月15日起,实行“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机构成建制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向网上办事大厅集中”的行政审批“三集中”运行,完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运行流程,优化审批环节,实行“一个窗口”“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服务质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24.改革事故统计办法,健全完善事故统计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共同做好事故县级联网直报工作。
  25.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建立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制度。研究修订《福建省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技术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制度。
  六、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
  26.进一步加快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重点完成危化、非煤矿山、涉氨制冷、易爆粉尘、陶瓷制造、耐火材料、电池电镀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摸底建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基础建设。
  27.开展全省职业健康基本情况评估工作;开展陶瓷制造、耐火材料生产、石材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对涉及粉尘、高毒物品等严重危害因素、问题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执法。
  28.总结泉港区、泉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工作一体化工作经验,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
  29.对接总局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监管系统功能,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实时、动态监管。
  七、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30.按照国家要求,推动各级政府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专项资金,推动各级政府及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和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31.对接我省“十三五”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精心编制我省安全生产“十三五”专项规划,科学谋划“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重点工程等,报省政府发布实施。
  32.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省、市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应急处置专家技术咨询制度;继续推进江阴、泉港、泉惠、古雷区域性化工应急救援基地和龙岩非煤矿山骨干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组织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相应技术装备和设施准备,建立完善现场救援信息传输、资源调度制度。
  3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全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深化信息化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业务融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34.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宣传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培育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五支队伍;发挥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八、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35.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规制定出台的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要求,推进各级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现场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提升基层装备水平。
  36.加大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轮训力度,增强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监管执法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进一步提高提升专业素质和监管执法能力。
  37.继续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对涉及安监部门审批核准事项的重大项目,力争在最短时限内完成审批核准事项,并及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相关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38.加强安监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积极推进安监系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建设一支能抵御诱惑、守住职责、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监管执法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