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做工不慎坠楼致一级伤残 历时2年多获赔50万
07.09.2016 20:11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9月7日讯(记者 李希文 通讯员 檀卫东 林鹏宇)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项的到位,永泰一起历时两年多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2013年10月,袁某某在赵某某家做工时,不慎坠楼,导致一级伤残。2014年5月,袁某某向永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张某某、林某某及房屋所有人赵某某赔偿其人身损害各项损失。2014年9月,永泰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张某某、林某某共同赔偿原告袁某某97万余元、被告赵某某赔偿原告袁某某13万余元。由于张某某、林某某、赵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偿义务,袁某某于2015年5月向永泰法院申请执行。在法院主持下,2015年6月,被执行人赵某某与申请执行人袁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即履行了1.5万元赔偿款,并于2015年11月付清余下赔偿款。而被执行人张某某、林某某因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被依法拘留15日。法院多方查询后,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林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
今年5月18日,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某、林某某在约定期间,分期给付赔偿款5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袁某某。其后,执行干警积极跟踪督促和解协议履行,并于8月18 日将最后一笔款项送到行动不便的袁某某家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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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1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