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仕后公馆1年多未通气 燃气公司和部门“掐架”

29.07.2015  09:41

  福州新闻网7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闽侯上街博仕后公馆交房已一年多,却迟迟未通管道燃气,闽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几个月前就已提交了铺设管道燃气的破路申请,上街市政管理中心却称因材料不齐无法审批通过。昨日,闽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忠枝表示,华润燃气提交的材料是齐全的,符合闽侯县住建局公布的临时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陈忠枝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闽侯县住建局公布的服务指南,在“临时挖掘城市道路许可”一项中规定,施工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规划许可意见书;规划部门盖章的施工平面图、施工断面图。陈忠枝表示,闽侯华润燃气当时提供给上街市政管理中心材料中的第4项是规划部门规划许可意见书。“按照住建局的规定,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许可意见书提供其中一个就好,规划部门给我们出具的是‘规划许可意见书’”。

  记者看到一份由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上街候官路市政中压燃气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评审会纪要,纪要注明“闽侯县住建局、规划局和上街镇政府三方一起协同召开评审会,会议听取闽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关于上街候官路市政中压燃气管线的方案汇报,原则上同意华润公司提出的设计方案”。并要求“华润燃气按照会议意见及时与规划部门、市政部门对接,尽快做好规划、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手续,尽早开工建设”。

  按照闽侯华润燃气的说法,这份纪要可以作为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意见书提供给上街市政管理中心,可记者联系到闽侯县城乡规划局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华润燃气对“上街候官路市政中压燃气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评审会纪要”的理解有误,这份会议纪要并不等于“规划许可意见书”。“我们之前是曾经开过评审会,但评审会只同意华润燃气提交给我们方案,要施工的话,还要去办理相关手续。”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闽侯华润燃气还未向规划部门提交办理规划许可证的相关材料。“施工破路一定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流程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