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境外重点展会的通知
闽农外经函[2018]168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支持我省农业走出去,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开拓新兴市场,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促进农业产业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71号)要求,决定组织我省农业企业参加2018年境外17个重点展会(详见附件)。
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本地区出口农产品、出口市场等情况,组织企业积极参展,主动对接商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加大对农业企业出境参展的支持力度,共同推动我省农产品对外贸易工作。
有关组织企业参展情况,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厅对外合作中心。
联 系 人:朱宁宣,联系电话:0591-87813027,传真:0591-87829264,邮箱:[email protected]。
2. 境外参展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