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2020年基本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07.10.2014  10:26

     央广网北京10月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 全国新闻联播 》报道,财政部、民政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山东青岛的何文全老人,国庆期间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智能手镯。它连接的监测服务中心,24小时接受呼叫,解决老人应急救助、 健康监测 等问题。


  从上门理发、清扫,到遍布社区的“为老大食堂”,通过政府掏钱买单的方式,当地老年人获得了居家养老所需的各种服务。


  青岛市北区民政局梁海山:14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全覆盖,助老大食堂或配餐点有24处,解决了老人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


  目前我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2.02亿,到2021年,这个数字将达到2.58亿,老龄化水平也随之提高到17.9%,如何实现“老有所养”显得愈发迫切。最近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相关的项目。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既完成了对特殊人群的保障责任,又能把有限资源最大化利用,同时还壮大了社会组织,一举多得。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对于失能半失能、以及经济困难老人,政府确实有保障责任,但不一定亲自提供服务。也就是说,政府出钱,通过市场选择具有合格资质的 社会服务组织 ,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首先要回答“买什么、向谁买”的问题。


  负责人:买什么?就是或者对老人集中照料、满足吃穿住行、精神慰藉等,或是购买养老服务的某一方面,比如文化娱乐等。向谁购买,就是具有养老服务功能的社会组织。购买主体,不能是养老院,只能是政府,以及有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


  目前我国2亿多老年人中,1.2亿左右在居家养老。因此,各地政府应优先考虑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


  负责人:希望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量力而行,投入更多的资金,特别是给居家养老的老人。居家养老是基础,不能把老人都赶到养老院去。


  据了解,广东惠州已有9000万的资金用于购买各种养老服务。该负责人表示,如中西部等财政力量较薄弱的地区,有必要通过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加以支持。下一步,民政部还将出台关于利用 福利彩票公益金 购买服务的意见,使得利用这部分资金购买养老服务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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