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供销总社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审定,福建省有30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供销社系统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共有12家,分别是清流县赖坊大丰山花生专业合作社、德化县祥源大果油茶专业合作社、南靖县宏顺果蔬专业合作社、南平市添丰果蔬专业合作社、浦城县官路乡信源薏米专业合作社、政和县农家人莲子专业合作社、南平市建阳区菇也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龙岩市新罗区维和蔬菜专业合作社、长汀县远丰优质稻专业合作社、上杭县步云绿野果蔬专业合作社、武平县百家姓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霞浦县万家福农业专业合作社。
福建省供销社系统12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
福州17:00 13.03.2017 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