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引才新政:工作满12年可获人才住房完全产权
符合相关政策的引进人才,最高享180万元产权份额;在榕工作满12年后,可获人才住房完全产权。记者从8日福州市召开的2018年人才新政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日,福州在全省率先出台《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引进人才力度。
《实施方案》明确,福州的共有产权住房由福州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房管局配合协调各县(市)区对人才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工作;引进到福州市工作,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和福州市3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分别享受18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
产权份额方面,由引进人才个人与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共同出资向市场购买商品房,并按出资比例在一定期限内共同持有产权份额。购房人才在福州市工作满2年后,从第3年开始每满1年免费获得10%政府产权份额。满12年后,购房人才获得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持有的所有产权份额,房屋权属转为人才个人完全所有的商品住房,获得住房所有产权后,允许上市交易。
据了解,此项政策的实施细则近期将公布。人才可自行在福州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含二手房)中选购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也可在福州市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中选购。
福州市人社局局长王命瑞介绍,《实施方案》有以下特点:优惠力度更大——各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都比以前有较大提升,可有效降低各层次人才购房成本、首付款压力;选房机制更活——首先,人才以前只能选择定点销售的人才公寓,现在可在全市商品房或共有产权房中选购,选择范围更广。其次,人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由选择不同面积、不同价位的住房,选择更多元化。
同时,福州今年还将推出2000多套各类人才用房,包括1000套“拎包入住”的酒店式人才公寓、1000套社会租赁房以及一部分单列给人才的共有产权住房。其中,酒店式人才公寓将优惠出租给引进的千名博士人才,社会租赁住房专项面向符合福州市住房保障条件的硕士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高级职称人才供应配租。(记者 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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