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厦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

28.01.2016  10:34

      2015年,厦门市共有210件市政府部门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法制局进行审查,其中,报送前置审查的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38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2件(包括各区政府、管委会报送备案60件、市政府部门按规定未经前置审查而报送备案12件)。总体数量与往年基本持平。

      市政府部门报送前置审查的138件规范性文件中,通过审查的107件,约占77.5%;审查后存在问题相关部门主动撤回的14件,约占10.1%;不作为规范性文件12件,约占8.7%;不予通过2件,在审3件。

      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72件,通过备案的60件,约占83.3%;不作为规范性文件7件,约占9.7%;作其他处理5件,约占6.9%。

      2015年,报送审查的210件规范性文件中,其中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围绕服务营商环境出台制度措施。内容主要包括:扶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众创空间发展、补助奖励企业发展、落实“多规合一”改革审批流程、取消审批及精简审批手续、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等。此类文件约40件。

    (供稿:厦门市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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