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5年办结涉台案件2262件
14.01.2016 12:10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中新社福建分社-福建新闻网报道
福建新闻网福州1月13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13日在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表示,围绕福建发展优势,创新推进涉台、生态、知识产权和涉外、涉港澳、海事海商等审判工作,强化司法服务保障。
马新岚向此次会议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共办结涉台案件2262件、两岸司法互助案件3788件,与高校共建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平台。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福建在涉台司法工作方面仍走在大陆前列,涉台案件、两岸司法互助案件均占大陆法院涉台案件总数的四成。
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方面,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和龙海市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台胞陪审员试点单位,2015年分别新增台胞陪审员17名和15名。
目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9个中级人民法院均设立包括审理涉台案件在内的民事审判庭,厦门海事法院成立大陆首个涉台海事审判庭,漳州、厦门等地的17个法院先后设立独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审判庭,48个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涉台案件合议庭。
2015年9月,第七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入台举办,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司法资源科学化配置、司法审判及司法互助中的信息化运用等方面议题真诚交流。
此外,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台湾地区法务部门互助合作,被授权开设对台司法互助二级联络窗口,创建海峡西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海峡西岸检察实务特色培训基地,积极推动闽台检察官常态化交流互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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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6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