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2018年创建无传销示范点活动

03.04.2018  23:31

  工作目标是以近年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市、区)”活动成果为基础,每个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选择1—2个县(区)级单位作为本地区创建无传销示范点,通过创建活动,实现辖区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示范点的具体任务要求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打防结合,遏制传销行为;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警示效果;依托基层组织,夯实监管基础。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开展创建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评选这两个重要抓手的作用,既要打击传统聚集式传销不放松,又要密切关注网络传销舆情动态,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的调研收集和分析研判,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按照抓早打小的原则,切实做到预警在先、防范在先、处置在先,力争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创建无传销示范点活动作为打击传销的“重头戏”,通过树立标杆,有效发挥示范效应,由点带面,不断压缩传销人员活动空间;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查,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促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市深入推进打击传销工作
     一是出台《规范直销行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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