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2017年创建无传销示范点活动

25.05.2017  18:56

  示范点活动的工作目标是以2014年以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市、区)”活动成果为基础,每个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选择1—2个县(区)级单位作为本地区创建无传销示范点,通过创建活动,实现辖区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12月上旬,省工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打击传销工作的相关情况,对各地初评通过的创建示范点单位进行实地考评认定,考评结果将同时作为本地区2017年打击传销综治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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