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7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05.06.2017  11:41

福建省2017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切实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的职责,持续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进口的安全监管,落实农业部今年的工作部署。

二.2017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的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认真落实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水平。坚持属地化管理制度、研发单位和研发者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坚持抓主抓重、严控源头,以转基因水稻、番木瓜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销售、种植等行为,斩断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扩散链条;坚持部门协调、齐抓共管、严格执法,严查与遏制未经安全评价和品种审定转基因产品的非法扩散。确保将2017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位,促进我省农业转基因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

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重点

(一)试验环节监管;

(二)南繁基地监管;

(三)品种审定环节监管;

(四)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监管;

(五)番木瓜苗木生产环节监管;

(六)进口环节监管。

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三)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四)加大查处惩治力度;

(五)加大案件曝光力度;

(六)加强科普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