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票评选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10件大事的通知

17.01.2015  02:12

各设区市民族宗教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群工部: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10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后,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截止目前省厅一共收到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推荐的候选事项30件,经过初步筛选,确定15件候选事项。为做好下阶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厅在厅门户网上公布筛选确定的候选事项基本情况(不按推荐单位多少排序)供全省各级民族宗教部门了解、参考(详见附件1)。

二、按照“一市一票,一县一票,省厅一处一票”的投票原则,各市、县(区)民宗局、机关各处室所以及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在省厅下发的选票(附件2)上统一投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26日前上报省厅。

三、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站在全局、全省工作角度考虑、评选十件大事,选出的大事要有影响、有成就、有创新、有开拓。

四、各地在开展评选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与省厅办公室联系。

五、请设区市民族宗教局负责通知所属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并将投票汇总上报。

(联系人:蓝晓梅   联系电话:87668708传   真:0591—87668707)

附件:1.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10件大事候选事项简介

      2.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10件大事选票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1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10件大事候选事项简介

一、成功举办福建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编号:01)

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厦门集美大学成功举办,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10个代表团1300余人参加了蹴球、陀螺、射弩、民族武术、高脚竞速、板鞋竞速等6个竞赛项目和《竹响歌飞》等15个表演项目的角逐,共产生竞赛项目金牌36枚,表演项目金奖8个,是历届民族运动会中规模最大、参赛人数最多的一次民族体育盛会。本届运动会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和谐”的宗旨,展示了我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的精神风貌,提升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竞技表演水平,也为我省组团参加第十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全省宗教公益慈善活动成效明显(编号:02)

2014年9月,我省鲜明地提出“年年有计划,月月有活动,常常献爱心”活动口号,继续组织宗教界举行以“慈爱人间、八闽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并在福州召开全省2014年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大力推动宗教慈善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9月“宗教慈善周”之后的一年内,全省宗教界捐款捐物累计已达1.16亿元,其中为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捐款95.912万元、捐赠物品折合人民币7.5万元。慈善周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树立了福建宗教界在全省乃至全国的良好形象。国家宗教局门户网站专题介绍我省有关活动情况。

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编号:03)

2014年来,我省通过搭建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形式、抓好典型示范、培育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我省共有23个集体和个人荣获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畲族村、石狮市永宁镇郭坑回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苏家坡村树槐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首次命名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官任社区等十个单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四、海峡两岸共同主办联合承办第六届闽台佛教文化交流周取得圆满成功(编号:04)

第六届闽台佛教文化交流周·海峡两岸禅茶文化交流活动分别在闽台两地隆重举办。这次活动由福建省佛协、台湾“中国佛教会”共同主办,泉州市佛协、大高雄佛教会联合承办,第一次成功实现了大陆开幕、台湾闭幕的活动模式创新。活动呈现了“禅、茶、乐、画”和谐情景,旨在以茶为媒、以茶会友,展现佛教和合精神,弘扬佛教文化,增加闽台佛教界法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五、举办海峡两岸民族乡镇发展交流会(编号:05)

2014年6月,由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主办,省民族宗教厅、省台办、漳州市政府、漳浦县政府共同承办的第六届海峡论坛·第三届海峡两岸民族乡镇发展交流会在福建省漳浦县成功举办。会议以“加强民族乡镇交流、促进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同时,举办19个民族乡名优特农产品展示会等一系列交流展览活动。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国务院台办主任助理龙明彪、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洪捷序等领导及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会议。本次交流会突出经济合作主题,实现了从文化、宗亲交流到产品交流、项目对接、合作平台打造等新突破,拓展了两岸少数民族乡镇交流合作的内容和形式。

六、举办中华一家亲·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三月三节暨福建省第三届“三月三”畲族文化节(编号:06)

2014年4月2日,由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和省政府指导的中华一家亲·2014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三月三”节暨福建省第三届“三月三”畲族文化节在宁德福鼎市成功举办,活动吸引台湾、澳门等两岸三地的畲、回、藏、苗、瑶、土家等少数民族群众近万名的广泛参与,通过文艺演出、民族传统文化展示、少数民族发展交流会和民族乡村考察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增进了两岸各民族交流合作与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充分展示了我省民族地区改革开放成果和崭新面貌,受到国家民委、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全国政协常委、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指导并参加了活动。

七、福建省10个民族村被命名为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编号:07)

2014年9月,国家民委评出首批340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我省1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榜上有名,入选总数位列全国第七,华东六省(市)第一。“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挂牌,既是对入选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肯定,也有利于推动社会各界加强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支持。

八、省民族宗教厅、住建厅、国土厅、林业厅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编号:08)

2014年11月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族宗教厅、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林业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闽民宗〔2014〕137号)。《意见》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乱滥建寺观教堂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部署的重要举措,又进一步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申请、审批程序,还对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存在房地产权属登记难的历史遗留及现实问题作出了政策性规定,《意见》的出台将对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规范管理、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九、全省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编号:09)

2014年3月开始,我省根据国家宗教局的部署,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教职人员,坚持以《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以及全国各宗教团体关于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细则)为依据,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至9月底,全省共完成240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的任职备案工作,为今后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10月31日,省民族宗教厅召开全省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部署会议,认真总结交流2014年全省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试点经验,深入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动员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

十、两岸民间宫庙叙缘交流会及民间信仰工作取得新成效(编号:10)

2014年6月11日,由我厅主办的第六届海峡论坛·两岸民间宫庙叙缘交流会在福清召开,与第四届福清石竹山梦文化节对接联袂举办,“会节联动”,借力民间,海峡两岸230多家宫庙近300名代表共同发起并签订了《两岸百家宫庙倡议书》。其神祇谱系众多、兼容并蓄的特点鲜明;其以文化、亲情、寻根、归祖为基础,构筑两岸民间交流的平台效应显著。6月14至18日,国家宗教局王作安局长来闽视察期间,充分肯定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市在民间信仰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全国民间信仰的管理提供了借鉴。12月26日,省民族宗教厅《试点探索管理民间信仰事务的途径》作为典型经验在2014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十一、《福建省志•民族志》出版发行(编号:11)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主持编写的《福建省志·民族志》由海峡出版发行集团、鹭江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专业志书编纂工作始于1995年底,于2004年成稿,进入审稿阶段,再作增删、修改,最终完稿,共计56.7万字。该书系统全面地介绍了我省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等世居民族的人文历史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状况,提供了我省各民族及民族工作情况的翔实资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学术水平和重要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

十二、各设区市出台差别化政策支持少数民族村(编号:12)

27号文件出台后,在各种资金带动作用下,近年来民族乡村经济赶超发展创新纪录。2014年开始,我省着重推动“精准帮扶”,协调将挂钩帮扶民族乡政策延伸至民族村,进一步提高挂钩帮扶成效。截至2014年,全省除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由于民族村少,没有出台专门的帮扶民族村文件外,福州、泉州市等8个设区市分别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了帮扶民族村发展的政策。13个贫困民族村列入第四批省级扶贫工作重点村,每年下拨资金1000万元,扶持100个民族村实施“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扶持增收工程”,全省19个民族乡和220个民族村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特色产业、产品,有力的推动了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十三、推动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历史遗留突出问题取得重要进展(编号:13)

2014年以来,在省政府、省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协调推动下,省直有关部门和福州市、泉州市政府及有关方面积极配合支持,妥善解决泉州市花巷天主教堂和福州市乌山道山观、象峰崇福寺、观巷基督教堂等四个宗教房产落实政策遗留“老大难”问题取得重要进展:泉州市花巷天主教堂的有关房产已按相关规定由泉州市政府收储后无偿划拨给天主教会。福州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将乌山道山观整体归还给市道协的意见;同意将约46亩土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收取土地收储成本费)提供给崇福寺作为教学新增用地;观巷基督教堂落实宗教房产涉及30户住户的搬迁安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省政府、省政协对解决这四个落实宗教房产遗留问题的专题协商和合力推动力度,为近年来所未有,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决心和对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坚决维护。

十四、福建神学院新院主体工程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编号:14)

2014年9月15日,福建神学院迎来了第一批68名本科生。这是福建神学院新校区落成并试办高等宗教院校后招收的首届本科学生。近年来,福建神学院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神学院新校区的主体工程和各项配套设施日臻完善,并积极向国家宗教局申报升格为高等宗教院校。神学院新校区的投入使用与升格,将大大改善福建神学院办学条件落后的面貌,为全省基督教会培养爱国爱教的合格人才和教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十五、福建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系统被列入“数字福建”重点项目建设(编号:15)

该项目被列入省政府2014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推进部门业务建设”之列,建设内容包括完善厅机关局域网建设、实现信息和资源的集中优化配置、升级改造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发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对内——完善厅机关电子政务运用系统软硬件建设;对上——适时与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电子政务系统对接;对外——本省有关单位和部门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对下——为基层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化提供指导和服务。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化解管理疑难,提升我省民族与宗教工作管理与服务能力,具有广阔的拓展应用空间。


附件:
1、 关于投票评选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10件大事的通知
2、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