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统计局召开201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

20.07.2015  11:40

7月9日上午,莆田市统计局召开201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各县(区)统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统计法治人员,市统计局领导及各专业统计人员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情况,交流了各县(区)统计法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布置了201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主要任务。

市统计局局长李瑞火在会上讲话,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新常态下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并就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是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快建设法治统计是统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统计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统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和加快建设现代统计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是突出重点,努力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上新台阶。一要加强统计普法宣传。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管统计、用统计的能力;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认真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要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充分认识到严格执法是最好的普法教育;严守统计法规定的“三个不得”,“三个不得”既是底线,也是红线,谁都不能碰,不能逾越;坚决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认真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和相关专项检查工作,推进统计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统计执法督查工作,推动全市统计执法各项任务落实;实行全员执法,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与各专业统计人员沟通协作,形成统计执法工作合力。三要完善失信惩戒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信息的良好环境;加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以案释法,以儆效尤。四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查实的各种数字腐败行为,特别是对有组织的统计造假,领导干部纵容、指使、强令统计造假,统计人员知法犯法、编造虚假数据、干预企业独立上报行为,要根据《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福建省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约谈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予以行政问责。

——是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法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要实施统计法治一把手工程。各县(区)要把统计法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统计局局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宣传统计法,带头参与执法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为统计法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具体负责,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经常追踪问效,抓好工作落实。二要切实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县(区)统计局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加强统计法治机构建设,充实统计法治力量。要强化统计法治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法治人员专业素质,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统计工作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统筹调配市、县(区)执法骨干参与重大执法检查,壮大统计执法力量。三要严守统计执法工作纪律。统计法治机构和统计法治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行为。在统计执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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