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09.05.2018  10:27

 

闽农综明传〔2018〕129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主题为“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8〕1号)和《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减〔2018〕1号)要求,现就我省农业系统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农业部门、厅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领域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实际,突出宣传教育周活动主题,凸显特色,抓住重点,认真研究部署第十个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确保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突出“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宣传主题,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等新媒体作用,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农业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高广大农户群众防灾救灾能力。

  三、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完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灾害发生期间果蔬、畜禽等农产品生产稳定。严格执行灾害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增强临灾状态下的快速反应和抢险救灾能力。

  四、认真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着力加强农校、农场、园艺场、畜牧场、良种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重点地区汛期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认真开展各类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注意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整改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等,实现闭环管理,确保万无一失,绝对安全,切实维护农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以及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于5月18日前将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工作情况总结报送省农业厅办公室。

  联系人:余晨晨、汤坤鹏,电话:0591-87811347,邮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