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展顺利

12.06.2014  11:25

——完善政策 规范操作 严格监管

  今年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改革创新,完善政策,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展顺利。截至6月10日,全国共补贴农机具64.7万台(套),受益农户54.6万户。主要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政策

  针对以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今年农、财两部加大了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办法:一是全面推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创新完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今年,除北京、西藏和黑龙江农垦的部分地区继续实行差价购机外,全国其他省份全部实行“全价购机、直补到卡(户)”。既增强了农民享受政策的直观性,也增加了套补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难度。二是缩小范围、突出重点,推进政策的普惠制。要求各地围绕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确定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全国有21个省份选择部分急需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其中江苏省对补贴范围内的50个品目全部敞开补贴,补贴资金有省财政兜底。三是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充分尊重企业和农民自主权。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再规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改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资质条件,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只负责汇总公布补贴产品经销商信息。农民自主选择农机销售商、自主议价,并允许跨县购机。同时,选择福建省进行补贴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放宽生产企业农机产品进入补贴范围的资格准入,即: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除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农机产品外,符合条件的购机者选择购置省内销售的农机产品,都可申请补贴。四是有针对性地强化便民惠民服务措施。部分省份开展农民先购机后申请补贴试点,减少农民往返奔波;部分县选择在农机大市场进行购机申请、补贴申领等一站式服务。许多地方协调金融部门出台了农机具抵押贷款、小额信贷、低息贴息贷款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缓解农民全价购机的筹资压力。

  二、规范产品归档,科学确定补贴额

  今年,农业部加大了农业机械统一分类分档及补贴定额的测算工作力度,以提高分类分档和补贴定额的科学性。一是充分征求专家、企业和农民的意见,科学进行农机产品的分类分档。特别是今年对涉及多省应用的农机产品,召集区域性专家、企业和生产应用部门进行分类分档,减少了各省自定补贴额的随意性和省际间差异过大的问题。并将分类分档及时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客观公开公正开展产品归档工作。组织农机生产企业填报产品信息,将上万个农机产品归入相应档次,统一下发各省执行;对虚假填报产品信息的生产企业进行了严肃查处,在全国范围内暂停了虚假申报归档信息行为企业的产品补贴资格。

  三、推进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继续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信息。一是对今年购机补贴政策和实施办法进行了公开宣传。年初,以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在中央媒体上解读了政策;印制20万份《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免费发放到基层。二是加强了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从去年10月开始,组织对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版,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社会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加大了各省地县的公开公示力度。全国38个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均已在官方网站上开通了信息公开专栏,并正在按规定公开年度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等内容;推进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今年底前全部建设到位,重点公开补贴政策信息,公示受益对象信息。并要求各地将农机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

  四、开展基层培训,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了管理操作人员的培训。在去年培训3000多名基层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人员的基础上,今年2-3月份又举办15期培训班,完成了对全国所有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县工作人员的轮训,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执行力和工作使命感。二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行实时动态监管。组织开发了2014版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将补贴政策实施的相关信息实时录入全国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促进规范实施和实时监管。三是细化实化强化了监管措施。要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展重点督促检查。同时,严格监管补贴产品产销行为,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继续大力推进政策实施方式改革创新,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服务,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深入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

  (信息来源:14-06-11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