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参加2015年全国健身气功摄影书画大赛的通知

16.02.2015  18:40
  概    要 

关于参加2015年全国健身气功摄影书画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区)文体局,各健身气功协会,各设区市老年体育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健身气功爱好者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现健身气功项目的社会形象,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特举办2015年全国健身气功摄影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征稿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7月30日。

二、征稿主题

以“情寄健身气功”为主题,用书法、绘画、摄影的形式记录健身气功健康的良好形象和厚重的人文内涵 ,展现健身气功事业发展的丰硕成果和参与者良好的精神风貌。 作品要求从健身气功相关的人物、故事、场景中提炼形象,内容健康向上,表现手法新颖 ,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融会其中。

三、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为彩色照片(不含视频类动画作品),统一为彩色电子底片(JPG格式),原始画质不低于500万像素;摄影作品允许做简单后期调整(如对比度、饱和度、亮度等),但不得作任何合成、添加等改变画面的技术处理。每人限报10幅以内摄影作品,并配有标题和简短的文字说明。

(二)书画作品。书法作品为中国传统书法 (不含硬笔书法),字体不限,无需装裱。绘画作品画种不限,无需装裱和制作画框,作品规格最小1平方尺,最大8平方尺。

四、参赛须知

(一)本次大赛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采取市区选送和个人投稿相结合方式征集。要求每个市区至少选送10幅摄影作品和10幅书画作品参赛;积极鼓励个人单独报送参赛。

(三)参赛作品须于7月30日前报送。其中摄影作品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摄影书画大赛”);书画作品寄送至福建省健身气功协会,信封注明“摄影书画大赛”字样)。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 ,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非商业的使用权(包括公益活动、展览展出、出版图书和在报纸、杂志、网络等处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有关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作者自负。

(五)所有作品均需附题目、 内容简要说明、拍摄(创作)时间,同时需注明作者姓名(全称)、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或健身气功站点、详细地址、邮编 ,以及具体联系电话(手机),否则视为无效。

五、奖项设置

(一)摄影作品和书画作品分开评奖,分设一、二、三等奖。两类作品各评选一等奖5名,颁发奖金1000元;二等奖10名,颁发奖金600元。三等奖15名,颁发奖金400元。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一套2016年《健身气功》杂志。

(二)获奖名单将在2015年第六期《健身气功》杂志及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奖金及证书通过邮局邮寄的方式送达获奖者。

 

联 系 人:董婧涓

联系电话:18305929280

电子邮箱:fjjsqg@qq.com

协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社会体育系

 

 

福建省体育局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