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部署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新年第1号禁火令

04.01.2015  16:42
      31日,笔者从福州市林业局了解到,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前下发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通知,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下达2015年第1号禁火令,要求各地从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月6日,全市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通知指出,2014年12月以来,全市天气持续以晴为主,降水较往年同期偏少,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1、2月份,降水仍然偏少,高森林火险天数将较往年大幅增多。前期受强冷空气的影响,山区连续下霜,植被大量枯死,可燃物载量明显增多,加上大量外出人员返乡过节,进山游玩踏青人员增多,以及民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火灾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为切实管住野外火源,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指挥部要求各县(市)区切实按照橙色预警响应规定,立即执行,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使橙色预警信号和禁火规定家喻户晓,加大巡护与巡查密度,严厉查禁野外违章用火,管住野外火源;强化值班调度,密切注意火情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半前向福州市防火办报告当日火情;充分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火情;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       通知强调,元旦、春节期间各地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主要领导同志要对两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狠抓各项防扑火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乡镇、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林场,确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外出人员大量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标语深入开展野外安全用火和扑火知识宣传教育,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对森林的危害性。推动防火知识进林区、进村居、进农户,提高市民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严格管控野外火源。针对节日期间入山旅游人员增加、非生产性野外火源增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巡山,查禁野外火源工作;春节期间要针对燃放烟花爆竹和民俗用火等特点,提前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管控野外用火;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查禁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及时发布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强对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落实监护人责任。要强化森林防火督查检查。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彻底排除火灾隐患;督促护林员加强巡山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组织公安、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违章用火者。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按照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扑火的组织责任、火场指挥、消防队伍、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工作全面落到实处。在高火险时段,各类消防队伍要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迅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 “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各级领导应靠前指挥,科学组织,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两节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乡镇等基层至少要有一名主官带班)。各级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及时全面地掌握本地区森林火情动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坚持“有火必报”、“归口报告”制度,提高报送时效,确保信息畅通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