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

17.01.2017  11:34

  闽商务市场〔2016〕78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扩大消费需求,繁荣城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规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节日市场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各地要创新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增加市场供应,积极落实货源
  各地要根据今年元旦、春节居民需求特点及变化情况,指导商贸流通企业组织适销对路产品,特别是优质、绿色、安全的农产品,丰富节日市场,切实保障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稳定,满足城乡居民节日需求。要搞好产销衔接,拓宽货源渠道,增加库存数量。同时,加强储备商品管理和检查,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安全,应急时调得出、用得上。
  三、完善应急预案,稳定市场供应
  各地要研究当前市场形势,加强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按照《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级商务部门职责、分工和应急措施。根据气象预测:今冬明春仍可能出现冰冻灾害。各地要按照可能发生的灾情和突发事件情形,及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响应、商贸行业灾情和市场供应日报制度,以及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根据市场变化需要,适时采取基地直供直销、增加省外调运、临时摆摊设点、动用应急储备、启动价格协商机制等应急措施,切实保障节日市场供应与稳定。各地要加强对副食品基地企业特别是蔬菜基地预防冰冻灾害工作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切实保障基地企业生产和上市产品基本稳定。
  四、搭建促销平台,积极扩大消费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消费朝着品质、绿色、安全的方向转变,推动形成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满足新消费的良好局面。要着力搭建各类促销平台,结合本地文化风俗和产业特色,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销会、购物节、美食节等消费促进活动,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扩大节日消费。
  五、加强运行监测,做好信息引导
  相关设区市商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通知要求,组织重点企业在2017年1月27日至2月2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并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当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月2日上午9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1月27日至2月1日的市场销售数据。同时,各地商务部门要指导督促相关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做好节日市场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并于2月2日上午 10点前将本地节日期间市场销售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等综合情况报送我厅。
  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商务预报”、“商务之窗”、微信、短信息等平台,做好舆论宣传和信息引导,及时向社会发布节日市场商品供求、保供措施、消费动态等信息,指导企业经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特别是市场应急响应时,要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疏解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
  联 系 人: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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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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