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4.02.2016  10:11
2015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管理创新,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工作会议、考核评价、工作报告、联络协调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平和县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落实决策监督,促进依法、民主决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平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平和县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六项制度》,增加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切实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县人大、政协领导和法制、监察、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四个“一律”。三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管理创新。行政服务中心有效运行,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一站式”办公方式。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办件113121件,日均受理办件500余件,承诺件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完成建设工程交易167宗、交易额70750.84亿元,节约政府资金4529.00万元,平均节约率6.02%;政府采购76宗、交易额968.12万元,节约政府资金83.03万元,平均节约率7.90%;产权(物权)交易59宗、交易额1956.63万元,增加县财政收入114.05万元,平均增收率5.83%。中心被省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被省直党工委确定为全省九个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示范点之一,各窗口先后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9面,感谢信17封,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9.8%。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议与签署、公布程序、实施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凡是提请县政府讨论、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均先由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备制度,规范报送程序和格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以来,共出台并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 (二)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政府行政执法管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界定执法权限,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明确执法责任。探索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完善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强制和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二是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提高文明执法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配合做好2015年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律知识专业考试和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全县报名参加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律知识专业考试人员共108名,并全部通过考试;报名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人员共222名。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并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监督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定期培训和专门法律知识轮训,提高文明执法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狠抓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 一是利用各种平台,开展法制宣传。开设《平安与法》电视法治栏目,专题讲述各类违法犯罪案例,利用《平和网》、《柚语茶香手机快讯》等媒介,传播法律知识,结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基层,开展适合基层特点的法律服务和宣传。二是继续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水平。坚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不断强化县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由点到面,带动全县各级干部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今年以来,组织政府常务会2次学法活动、2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组织1次执法人员法律培训。 (三)狠抓责任落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是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印发《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由县法制办组织人员对县直20个行政执法部门(含依法授权或委托的组织)自2015年1月以来实施并已结案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依照相关评查标准进行案卷评查。对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县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要求部门限期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和程序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与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相互配合做好网上审批合法化、规范化的有机衔接工作。县法制办、检察院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培训工作,促进执法部门做好相关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县政府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报告和通报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重大决策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今年以来,先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41件,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70件,受理群众信访件102件,基本上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办理。 (四)加强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与行政审判机构的良性互动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治安行政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医疗纠纷处理实现有机衔接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二是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及时做好应诉、答辩等工作,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和落实有关司法建议。2015年,各级法院受理以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有1宗,还在审理中,均依法进行应诉、答辩。三是履行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县行政复议机构共受理以县政府职能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10宗,办结5宗,其中终止3宗、维持2宗。通过开展复议工作,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化解了行政争议,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年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特别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的现象;二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未能落实到位,部分行政机关的执法主体存在畏难情绪;三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县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围绕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机结合,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 一要健全并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推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的实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 二要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加强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三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经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活动,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动政府及其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不断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平和县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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