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质监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06.02.2016  11:45

      根据南平市政府和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确定的今年质监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为工作指南,深化改革、加快转型、服务发展,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努力在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上取得新成效,为南平绿色发展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南平市质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这个总体要求,特别是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大胆推进积极作为,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

      一、梳理我局行政责任和权力清单。今年以来,根据市政府审改办不同阶段的要求和部署,由审批科牵头在相关业务科室的共同努力下,对本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了多次梳理和优化,共梳理出358项责任事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334项(包括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96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19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权力其他类5项),公共服务9项,其他13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按市政府的要求对外公布。

      二、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成立审批科,从组织机构上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必放、强化服务”的原则,做好行政职权的取消、转移、下放、整合等工作。根据市审改办每个时期的进度要求及时跟进密切配合。4月1日,我局下放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过去质监部门垂管体制,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都集中在省质监局,今年省质监局逐步取消、委托、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审批科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积极研究承接、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并积极与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沟通协调,由于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行,县市三局合一,人员变动较大,为了让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更好开展质监工作,衔接好省、市局下放和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结合省、市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于5月12日在全市率先举办了一期行政审批下放事项专题业务培训班,确保下放的各项工作接得住,管得好,目前各项下放项目已正常运行。各县市局反响很好,也受到市审改办的高度评价,并积极在全市推广。三是我局积极承接省局下放项目。今年6月和8月共接受省局委托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这些审批事项均已顺利承接,有些事项已开展工作。四是积极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功能,采取“统一受理、一口对外”的工作模式,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公开承诺制,形成便民服务的高效机制。五是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搞好县(市、区)监管体制改变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工作。目前,考试范围、题库及试卷题型均已确定,并配合市法制办搞好考试组织工作。

      三、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制定了全年法律六进的计划。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3.15”、“5.20”计量日、质量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假日,开展法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共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手册等各种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逾5000人次。同时,加大在媒体宣传力度,通过“上电视、上报纸、上广播、上网络”“四上”活动,扩大了信息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即时有效高质量地开展质监部门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措施的宣传活动,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质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了质监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和规范执法业务网络系统建设,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和程序全部进入网络业务系统运行。二是严把案件审理关。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预审、初审和终审的“三审”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七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确保每个案件合法公正。推进“说理式执法”和“开门审案”工作,同时加强行政处罚对案件的评查。2015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全部采用全程说理式执法,及时录入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均已结案,案件没有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是强化监督和问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估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长效监督机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以保证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约束、每个责任人都有监督,最大限度克服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为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五、持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年,五年来我局在“六五”普法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斐然。一是全市质监系统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质监外部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依法经营、诚实信用理念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的质量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六五”普法期间全市质监系统(包括县市局)无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和诉讼案件。三是我局被省质监局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四是我局被市法制办评为“2014年度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等。在8月28日市政府“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汇报会上,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受到考核验收小组的高度评价,并现场列为省上考核验收的重点单位。

      六、不断完善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密切与市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两法”有效衔接,将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推向深入,为创建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对县市局的培训指导工作,2015年11月18-20日我局为新成立的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一期质监业务培训班,我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向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体人员详细介绍进行了质监部门的法律法规、质量、计量、标准和特种设备等相关业务知识,为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质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南平市质监局  供稿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