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04.02.2016  09:37

      2015年,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5〕30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部门依法行政绩效考评标准的通知》(南政法〔2015〕9号)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的通知》(南政法〔2015〕12号),现将我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把依法行政排上重要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监察科,承担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我局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务预算,配备了软、硬件设施,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开通了12336违法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平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夯实业务基础。严格把关各类文件,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执法文书完全根据法定格式,各类文件和案件讨论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对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及时存档。 (四)抓好工作落实。为保证每年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每年初,结合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本年度全局工作计划,制定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严格实施。年底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使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大宣传,增强法制意识 (一)加强学习 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工作日程,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局领导带头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深入学习,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一是深入学习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重点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实用手册》、《南平市测绘管理规定》、《福建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手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二是积极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举办的各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班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培训班;三是以会议的形式,对县(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此外,我局还积极组织新录用或调入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促进执法监察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特殊节日,如“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日等,依托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群发短信等各类信息宣传平台和媒介,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今年6月25日,余坚局长在《闽北日报》专题刊登署名文章《打好新常态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攻坚战》,以宣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此外,我局领导还亲自带队,深入乡村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宣传,并就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国土资源执法、土地确权、地质灾害防治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全年,共发放《海峡资源报》特刊2000余份,以土地管理法规、矿产资源管理法规、测绘管理法规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为主的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二百余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1、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前,必须经过局法规监察科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核的,局领导不予签发。对已经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若发现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或者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时,及时予以清理或修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2、建立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制度。建设用地审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处置、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规划调整、土地定级估价结果确认、局内大项财务支出等重要事项实行内部集体会审,并由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准地价更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实施行政处罚决定等关系到管理相对人的切身利益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举行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当事人的听证权利。 4、完善国土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对土地矿产资源的分配方式进行改革,逐步实现由行政配置为主向市场配置为主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各类建设用地,除《土地管理法》规定可以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地以外,一律采取出让、出租、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地。除经济适用房用地外,新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转让划拨土地并改变用途用于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必须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规定的采矿权,形成供给引导、制约需求的土地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5、严格落实行政审核、审批。全面实行窗口办文制度,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窗口”硬件建设。窗口必须有固定的服务场所,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添置必要的办公设备。窗口根据受理与审批分开的原则,统一受理各种申请报件,来文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将公文送交各业务科(股)室。二是“窗口”软件建设。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逐步优化窗口的环境,采取以下措施为来文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条龙”的办文服务:(l)分解岗位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办事人员。(2)编制办文规程,科学规定工作流程,限时办结来文。(3)公示办文程序,编写《窗口办事指南》,免费派送给来文单位和个人。有条件的县(市)在窗口设置电子信息屏幕、触摸式多媒体查询屏幕和文件审批结果公布栏告等。(4)建立督办制度,确定督办员不定期抽查业务办理的情况,每月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对超出办文时限末完成的,要追查其原因,并将情况反馈到有关科(股)室和局领导。 6、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职务活动置于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避免暗箱操作,防止违法和权力腐败。政务公开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公开办事制度、办事规则、办事依据、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2)公布政务信息。凡属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以及便于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的政务信息,如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土地调查统计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征地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情况、建设用地批准供应信息、基准地价评定结果等,都应当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公布。(3)建立公共信息资料查询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政务信息系统,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具体的财产权利的信息,如土地登记资料、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土地分等定级结果、地产交易等方面的信息,及时采集,并通过窗口服务场所或信息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以此实现信息共享。 7、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认真开展全市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综合管理和预警信息化、网络化程度。密切配合气象、水利、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灾情报告和汛期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制度。汛期或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时期,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领导带班;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及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应在岗到位。暴雨期间过程降雨量超过50mm,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报临灾情况,同时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县为基础、续报完整”。 8、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根据国土资源管理特点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将主观执行和协助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具体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做到执法主题、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责任明确清晰,并明确执法责任人及其职责,把执法行为、执法效果与奖惩措施统一起来,从而促进行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得以贯彻实施,避免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实施违法批地、发证、收费、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擅自减免土地税费或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以及对土地违法案件该查处而不查处、同犯不同罚、乱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对行政复议申请和信访举报件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督查不力或久拖不决等方面的渎职行为,都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执法过错追究工作由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因过错被处理的工作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出现执法过错,在查处土地行政违法案件中,涉及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土地使用权证、没收或拆除地上建筑物的,在罚前要组织听证,以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9、建立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适应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的社会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一是建立投诉制度,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不依法行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可以投诉,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的专门机构受理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二是建立国土资源系统内部的监督机制。批文上报备案制度,对用地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地价评估结果确认等事项,其批文必须定期汇总,列表上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接受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国土资源管理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按照执法监督程序,及时责令限期纠正或直接予以撤销或变更。三是结合推行窗口办文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审批结果公示和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质询,防止暗箱操作。四是建立效能监督员、社会监督员等制度。 10、定期考评,落实奖惩。建立督察制度,采取个别抽查、检查评比、依靠社会公众(用地者)开展效能建设、聘请特邀监督员等形式,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制度建设情况、政务公开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检查、定期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成绩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目标得以全面实现。 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察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加强学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运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的能力,并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依法受理、审查,严格执行程序,公正公平办案,及时纠正行政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今年,我局共受理5件行政复议申请,已办结5件,其中行政复议作出决定维持2件、撤销2件,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今年共受理市政府委托行政诉讼案件1件,经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决定。我局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没有发生一起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维护了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2、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为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开性和合理性,规范国土资源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切实维护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权力的滥用,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南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等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严格履行执法办案的工作程序,从违法案件的调查、立案、告知、听证、送达,全部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限制要求操作;坚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做到每一起案件均由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意见,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形成请示汇报机制,针对重大案件、历史遗留、情节复杂等问题,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请示。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预防体系,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我局共对6家企、事业单位涉嫌闲置土地情况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下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向延平公安分局移送涉嫌伪造证书犯罪案件移送书一宗。对辖区内高尔夫球场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督促武夷山局对高尔夫球场的查处。同时,深入县市现场指导案件查处工作,全年共指导县市各类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咨询答复及案件查处100多件。 3、落实信访制度,妥善解决矛盾。从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化解信访案件力度入手,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领导接访日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局职责任务,理顺信访工作程序;二是认真对待每一起信访件,及时予以答复。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三是积极做好各县市的信访排查,对矛盾纠纷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调处,真正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针对由于历史和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群众不断重复信访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局以《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作为处理问题的准绳,确保各类信访件处理公平、公正、合法、合理;五是坚持做好《信访简报》编辑工作,及时通报我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动态情况,加强交流。截止11月底,市本级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其中来信13件,来访9批23人次。受理信访事项复查件11件,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复核件22件,受理“12336”电话举报33件。省国土资源厅信访积案化解2件、市委市政府办交办的包案化解11件、市信访局实地督查信访件28件。信访总量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12%,信访办结率及反馈率均达100%。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但是,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不断进取,务实创新,全面推进依行政规划实施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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