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建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19.01.2016  08:56

            2015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履行建筑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两大职能,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主要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健全完善机制体制。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印发《鲤城区住建局全面建设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鲤城区2013-2017年依法治区规划》和市住建局《关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完善和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或复杂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2.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市、区两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梳理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根据区审改办要求和上级下放事权变化,及时进行清理和动态调整,调整后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21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4项,明确责任事项262项。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通过日常检查、事先合法性审查、执法卷宗评查等形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将区政府对我局行政执法卷宗评查结果通报本局相关执法股室、单位,要求执法人员加以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提高执法卷宗质量,提升办案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局务会集中探讨等制度,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依法治国专题讲座、新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让领导干部自觉把法律意识融入到住建行业管理工作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执法队伍规范管理。完善法制机构建设,配备两名专职法制人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共41名,行政执法关键岗位执法资格证持证率达到95%,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3.执法人员素质提升。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业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住建部新标准宣贯培训会和省市专家开讲的申报审批实务讲座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操作培训等,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执法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加强普法宣传,增强行业法治观念 1.加强宣传,解读法规。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开展法律进工地、进企业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培训讲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暨创建安全发展行业培训会,为我区区属建筑业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传达解读最新法规政策;召开全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业务指导。举办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考核,对区属建筑施工企业工人以集中面授、课堂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免费培训。 2.开展“安全生产月”。组织全区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全无事故”百人签名活动、2015年鲤城区建筑工地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共发放安全手册90份,安全宣传材料120张,安全常识挂图40张,各工地悬挂安全标语60条,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共有120人次参加活动。 (四)开展重点稽查执法,规范住建行业秩序 1.标准化推进行政审批工作。一是及时跟进,顺利承接市级下放事项的包括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等8个大项审批职权,实行基建审批事项在福建省工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和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两个平台上的同步审批,推进审批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动态调整,取消优化相关下放事项。全面梳理进驻中心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认真对照“两张清单”,紧跟简政放权和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按照事随职转原则,将原区住建局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政审核审批14个大项2个小项的市级下放职权划入新组建的“鲤城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取消省内勘察设计单位进泉承接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备案等8个审批事项,同步优化审批材料申报和办理流程,核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等审批事项的5个申报材料,确保本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与“两张清单”内容相符。三是提速增效,保障审批工作规范化建设。编制运行流程图,明确关键步骤、环节和相应的责任岗位,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限,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5%以内,提升审批工作效率。截至2015年11月底,共办结各类审核审批事项356件,其中,办结市级下放审批项目  116件,共办理施工许可证2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住建审批窗口综合考评成绩优异,连续获得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称号。 2.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双提升”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重点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持续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积极推动建筑施工创建安全发展行业工作。2015年我区在建项目33个,总建筑面积274.5233万m2,工程总造价537046.5万元,有3个工程通过了市级优良项目考评,全区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形势较好。截至目前累计处罚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案件5起,共计罚款10.6165万元,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一是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监督管理,开通举报热线,结合年度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每四个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明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区招标办,列入鲤城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项目的黑名单。截止目前,我局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5个次,查处了1起工程违法发包的行为,处罚金额11165元,纠正了多起采购发票不规范、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前未进行公示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2015年我区已要求开元盛世广场、温陵商贸中心商贸区和盛世成品等15个项目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对于今后新开工的项目,将一律要求创建“无欠薪项目部”。 三是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管控体系,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企业与项目联动机制,明确各在建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截止目前,已完成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备案36份,办理永久性标牌9个。 四是深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抓好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建筑用砂、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建筑节能、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共计检查69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10份,及时排查各类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 五是深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和扬尘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我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建筑施工工地防尘监管,实现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场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率达100%,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在外脚手架、四周围墙设置防尘喷雾系统, 建筑施工 文明工地创建水平明显提升,扬尘集中整治达到预定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是妥善解决群众投诉问题。对于中骏·四季阳光项目业主信访投诉质量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指派了技术人员,组织建设、施工单位针对业主反映的漏水、露筋和海沙等问题进行现场查看,逐条核实,施工单位针对现场的部分质量问题按要求进行了修补,我局也逐条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该房屋质量问题信访投诉得到妥善解决。 3.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强化物业监督管理。组织对全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地下室摸查、应急预案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等专项检查,处理违规装修投诉,共计专项检查5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加强物业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100%实行招投标,对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进行有序推进,准备物业管理工作培训。共指导帮助辖区6个物业小区参加省、市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评选活动,其中4个小区获得省级示范小区称号、2个小区获得市级示范小区称号。学习贯彻福建省和谐征迁工作法,配合市住建局研究起草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促进相关政策出台。今年12月,我局联合区档案局、区重点办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及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执法检查。 4.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住房保障管理。  着力构建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为主的民生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提高了保障房配置的透明度,同时固化业务规则、杜绝人为因素、减少配置随意性,做到权力规范运行。做好审计保障性分配问题的整改工作,保障群众申请住房的合法权益,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取消资格,发出告知书46份,收回1户廉租住房,追回违规领取的租赁补贴1440元。 二、存在问题 2015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监管力量不足,当前城市扩容提质速度加快,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执法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导致执法动态监管不足,执法力度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七五”普法规划起好步、开好局,拓宽多层次、多领域法制宣传途径,依托党员先锋服务队,结合政策法规便民集市日等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住房和建设行业普法宣传。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加强对物业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住房保障准入与退出,及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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