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全面推进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
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新的要求,5月20日,大连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了“落实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意见专题会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含直属机构)法制部门或法制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简旅滨主持,副主任丁金军代表办党组对落实《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意见》做了指导讲话。 会议要求,对《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以及5个部分、14个方面、80项任务,要逐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一,“深度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要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对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建立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依法推动金普新区、旅顺经济开发区等开放先导区和重点园区管理体制创新。落实《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筹划好第二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下放工作。动态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行政审批办理和监管权力要素工作。推行行政规划、行政奖励、行政指导等柔性管理方式。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流程电子政务管理和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形式。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实施办法。 第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用制度建设引领改革、推动科学发展”。 落实《市政府2014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启动对171部政府规章的清理。制定《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适时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试点工作。 第三,“加强行政过程统筹管理,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研究建立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制定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修订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个案的考核力度。启动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调研工作。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基层执法力量。指导庄河市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重点乡镇(街道)延伸工作;继续依法规范各类开放先导区、重点园区行政主体资格,依法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经济开发区(园区)延伸、承接下放的行政权力等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国发〔2014〕6号)、《辽宁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试行)》。落实《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年审和证件管理制度电子政务工作。检查和指导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制发《大连市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总结推广市地税局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和甘井子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创新经验。主动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完善复议委员会制度,实行行政复议案件议决机制。完善信访信息化和联合接访制度。探索、协调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沿问题。研究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制度设计和管理经验,对大连市建设自由贸易园区提出创新性的意见和建议;依法规范本地区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运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等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工作,并在推进相关改革中善于创新制度、机制和方式。 第四,“深入推进政府政务公开,保证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九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好依申请公开制度。整合全市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加强电子政务“一门两网”建设和保障力度。整合市级许可、非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功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阳光交易”。 第五,“创新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方式,持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通过增加法律解读相关课程、系统学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国内知名学府法学院开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将对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在线学习培训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 会议对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要继续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成市本级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调整和发布。对2014、2015年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各牵头部门要明确时间表,要责任到位。要继续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修订《大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积极推行网上考评,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建立严重违法行政考核等次否决机制,对年度内因违法行政造成重大恶劣影响或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单位主要领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有关地区或部门考核评优评先资格。鼓励进行依法行政绩效的公众参与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的创新。为精简公文,本年度依法行政日常监督考核、年终集中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作为《指导意见》附件同时制发。要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落实基层政府法制机构、法制队伍能力建设任务。要探索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的经费保障机制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装备分类保障制度,全额保障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经费。会议强调,对全年主要工作任务的落实,应围绕大连市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 会议还以《中国法治政府报告2013》为视角,针对大连市在评估中存在的扣分点,归纳了全市依法行政细化落实中的难点、薄弱点和漏点,提出了持续改进要求。《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3》,是中国政法大学和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在2013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的。评估对象包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较大市共53个,大连市在全部被评估城市中列第14名。会议对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做出了肯定,并详细介绍了市政府法制办参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的相关情况。会议提出,对照《评估报告》,经自查,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公开行政服务项目及服务程序的个别网站无法打开、个别网站检索功能尚不完备、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尚有不畅通之处;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要素公布不完整,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依法行政专题讨论内容、政府依法行政与法律学习内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及考试信息、《行政强制法》培训及考试信息、个别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信息、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等信息未在网上公开;规范性文件成本效益分析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听取意见、集体讨论决定、风险评估、结果公开、信息追踪搜集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尚不完善。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参照《评估报告》的评价结果,查找工作薄弱点和漏点,客观分析、虚心借鉴、持续改进,对应做好改进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市政府法制办已形成《关于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评估的报告》,报分管市长参阅,并将在“大连·法制”网上的《大连政府法制》栏目予以刊发。 会议对近期应关注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变量”因素做出提示。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关注学习相关立法修正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中的发言,规范和深化具体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规划》、《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出台后,要及时贯彻实施。结合对依法行政“十三五”规划的起草准备,在更高水平上谋划大连市的工作。积极关注《行政执法程序条例》的立法进程,加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工作,规范行政裁量权,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和实体权利。近日,“大连·法制”网将增设“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监督理论与实务”等栏目,按季度公布依法行政日常监督考核结果,发布行政执法案例精选、对应执法实务交流。各地区、各部门应结合加强电子政务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工作信息的互动以及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