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04.02.2016 09:37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依法治校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日益增强,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行政执法管理逐步规范,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法制化建设进程。现将我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机构,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1.加强领导。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局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明确了领导小组及成员的各项职责,强化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置。由张文铨局长担任组长,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的统筹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沈邱萍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协调,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督促分管科室的实施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分工到人,明确职责。 2.明确职责。我局积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管理日趋规范。根据科室业务范围及主要工作职能,将教育法律法规分解到科室,把教育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建立起“依法行政,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如办公室负责牵头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督导室负责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人事科负责贯彻落实《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初教科负责贯彻落实《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小学管理规程》等,发展规划科负责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语委办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校安科负责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3.狠抓落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订依法行政工作目标,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以及到基层调研工作,对教育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研究落实,切实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 能力 制定下发《南平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力度。一是我局将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宣传活动与“法律进机关”活动、学习型政府建设结合起来,结合“法治南平”建设实践,分时段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观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统讲座》等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局党委学习中心组每季度组织学习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以个人自学为主的原则。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局长领学、专家讲座、集中研讨、交流体会等方式进行。每季度局党委中心组组织法律法规学习1次以上。学习内容包括《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以及《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常年聘任武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机关法律顾问,为局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我局主要领导在全局机关学习大会和重大工作部署中,坚持带头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局主要领导经常主动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有关教育工作,确保教育工作在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规范的范围内运行。四是加强了局机关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规定,参观反腐倡廉图片展,以案释法,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 三、履行执法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实效 1.落实行政执法。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在强化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15人通过考试获得《教育行政执法证》。依法加强对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规范考务工作,加强考纪考风建设,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考试氛围。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开展及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对民办教育规范监管。我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规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执法质量较高。 2.规范权力促效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理清责权关系,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大幅压缩审批时限。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市教育局原有行政审批事项两项,分别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根据《关于印发南平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综〔2014〕179号)精神,我局已于今年上半年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转为行政确认事项。二是建立行政权力“三张”清单。目前我局已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并通过政务、教育网站向社会公开,明确教育部门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等事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规范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压减办理时限。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即行政审批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9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9项和行政奖励事项1项绘制了运行流程图共15幅,并在政务网站、教育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了对外公布。同时,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制作一次性告知单,进一步规范了办理条件、程序和材料要求,并按压缩50%的要求,缩减办理承诺时限,优化服务实效。 3.规范招生行为。一是规范中小学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剩余学位公开摇号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深化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每年5月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意见,积极探索实施“小升初”单校划片、对口入学等招生办法。各地各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剩余学位全部对外公示,全过程接受纪检和群众的监督。二是规范市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今年继续做好南平市实验幼儿园、区实验幼儿园新生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市区一体化,让老百姓平等享受优质资源。三是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出台《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南平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南教基〔2015〕2号)《南平市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南招委〔2015〕2号),取消达标高中“三限”政策,停止招收择校生,严格控制招生对象类别和分数线。第一时间通过南平市教育局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我局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每年制定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对招生、人事、中小学收费和基建等热点问题通过局机关政务公开栏以及南平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开,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教职工评先以及人事管理等热点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树立了教育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5.规范各类教育资金管理。各类教育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专项资金专项使用,没有发现违反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一是认真落实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教育督导依法保证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到位,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城市教育费附加及时足额投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专项经费及时足额投入农村义务教育。逐年提高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切实落实校安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等所需配套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二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实行“阳光采购”。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明确报建范围、金额和工作程序,教育基建修缮等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凡是大宗物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度,并实行监察报备制。 6.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一是严格执行“一费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本2012年起由政府免费提供,不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除按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外,城市中小学服装费、社会实践等代办费应按照“及时收取、按时结算、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严禁强行统一收取。二是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46号),教辅材料由省教育厅组织审读推荐,设区市教育局从目录中选择一套推荐给我市学生自愿购买,切实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并及时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2015年秋季进校教辅材料指导价格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收费,杜绝违规操作行为。严禁各级行政部门组织编写或参与编写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各级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组织编写或参与编写供中小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严禁进校推销和强制购买,做好无偿代购服务。 7.推进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和部署,推进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校务公开目录,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各校根据《福建省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制定了校务公开计划目录和台账,并依照目录所列内容予以逐项公开。公开过程有记录、有监督、有反馈。强化校务公开管理,民主意识得到加强。各地各校把校务公开工作当作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明确要求,规范运作。学校不断丰富对内(对教师)、对外(对学生和家长)两个校务公开栏,开学初按要求及时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政策等各项收费情况。 总之,我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教育行为,促进了教育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有关依法行政有关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完善措施,将推进依法行政与促进机关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结合起来,为努力办好我市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南平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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