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商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2.01.2016  10:01
2015年,泉州市工商系统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规范执法,依法服务发展,不断推进全市工商系统法治建设进程。 一、组织培训教育,提高法律素质 1.组织法律培训。法律培训是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今年,我局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认真组织法律培训活动。如于10月份组织了新《行政诉讼法》培训,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杨法官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授课,杨法官就新法中的重要法律条款、全市行政诉讼基本情况、行政执法中常见问题等相关内容展开授课,促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全市系统受训人员近400人。同时,组织法制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法制业务暨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另外,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先后组织参加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环境法治”、“中国梦  劳动美”等法律知识竞赛,以考促学,及时巩固法律学习成效。 2.重视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公职律师队伍法律实践能力。于今年7月份组织全市系统公职律师参加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忠义律师、王良钢律师、包祖春律师,就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PPP项目法律服务和新三板法律实务作专题讲座,提升法律理论水平;组织部分公职律师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出庭应诉、参与复议案件审理,提升公职律师队伍的执法监督能力。另外,根据市律师协会的要求,做好全市系统公职律师证的换证工作。 二、狠抓执法监督,提高案件质量 1.强化案件核审,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对案件的内部监督,要求法制部门把好案件核审关,认真审查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量罚是否合理及说理是否充分等。对案件核审中发现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如实提出核审意见,退回办案机构予以修改、补正。全局法制机构共核审行政处罚案件373件次。其中市局共核审行政处罚案件80件(次),退回办案机构予以修改、补正8件(次)。 2.做好复议工作,加强层级监督。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均经集体讨论后做出复议决定。对重大疑难案件,办案机构还邀请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与研究,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受理8件,已结案7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3件,复议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 3.开展执法检查,加强重点监督。组织开展全市执法大检查,通过现场检查与交叉互查的方式,检查全市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情况。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执法卷宗、座谈交流的形式抽查了鲤城、丰泽、洛江、开发区、台投区、晋江六个单位共24个行政处罚案件和6个行政许可卷宗。在现场评查完所抽查的案卷后,检查组当场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向办案单位反馈,并与办案人员进行交流探讨,督促改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泉港、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7个单位则运用案管系统交叉互检。通过交叉互检,各办案单位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办案经验,又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本次执法检查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52件,行政许可卷宗6个。行政处罚案件类型包括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产品质量、消费维权等。执法检查后,检查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对执法检查结果予以实名实案通报,进一步促进各办案机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一是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通过红盾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我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6件,废止9件。二是继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依据,是否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制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行政违法行为。如就拟制定的《泉州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意见》提交法制部门审核,法制部门就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审核,在该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及时向省局、市政府的备案,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三、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组织做好“六五”普法迎检工作。组织全市系统做好“六五”普法自查工作,同时迎接省、市检查组对我局的检查验收。省、市“六五”普法验收检查组分别于8月份和10月份对我局“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充分肯定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成绩,认为我局“六五”普法工作重点突出,基础扎实,创新、营造法治氛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 2.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  共建法治国家”、“弘扬法治精神  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周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商事登记法律法规规章、工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规章等,营造和谐法治氛围。同时,组织全市系统积极做好省工商局的执法监督理论调研征文活动,共收集相关征文16篇,并向省局推荐3篇。 四、履行综合职能,推进法治建设 1.案件集体审议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办法》要求,我局办理的罚款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涉嫌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等十二类案件必须经过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全年共组织召开案件集体审议7次,研究行政处罚案件28件。 2.积极应对行政争议。今年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复议案件数量较多,且案件较为复杂。在接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和法院《行政诉讼应诉通知书》后,我局针对当事人的诉求,认真做好案件答复、答辩、提交证据材料、出庭应诉等工作。同时,积极加强同司法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支持。如在陈某认为我局行政不作为及政府信息公开违法向市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我局就金融领域的期货、现货交易管辖问题、监管问题多次与法制办进行沟通,寻求支持;在和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我局行政登记行为提起诉讼案中,就董事会决议是否是外资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法定提交材料以及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分公司法律适用等问题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拟定书面材料提交法院;就房地产商所销售的商品房上安装的防盗门质量不合格问题的管辖权及法律适用问题与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沟通探讨等。 3.梳理制定两项清单。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牵头做好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汇总工作,共梳理我局行政权力计142项,具体包括:行政处罚85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监督检查16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涉及到有关法律53部,行政法规67部,部门规章78部,地方性性法规8部,地方政府规章7部;共梳理我局责任事项147项,多部门监管事项6项。同时,对我局的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修改、增补,共重新编制行政处罚流程图等21张权力运行流程图。另外,及时在我局红盾信息网上公示上述两项清单及流程图,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组织换发、补办执法证。根据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组织做好2015年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申领及换发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共申报核发行政执法证375本。另外,我市部分县级工商部门体制调整后,工商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合并,原工商机关执法人员除应履行工商管理职责外,还需履行食品药品等监督职能,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请示汇报,积极协调市政府尽快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发证。 5.为行政决策建言献策。积极为上级机关和本机关行政决策建言献策,发挥参谋作用。如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到泉州开展的《福建省旅游条例》立法调研会并就涉及的工商职能发表修改意见;对省工商局《关于实行分级管理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福建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反馈意见;就注册科草拟的《虚拟产业园区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和《泉州市工商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提出修改意见;配合12315指挥中心对2014年度工商部门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提出反馈意见等。 6.推进执法统一。针对今年来我市工商机关体制调整和队伍调整,工商机关重要执法法律有较大幅度的修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面临一系列新问题这一情况,及时转发《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实行分级管理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意见的通知》,并提出应当进一步研究工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应当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上下级工商业务指导与联系;应当结合各地实际,坚持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坚持处理程序合法,坚持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等贯彻落实要求。 六、推进行政指导,发挥服务职能 各地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运用行政指导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如洛江区万安工商所引导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建立健全商场自律制度和诚信体系,努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经营的市场环境,并以此为范本,规范家居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对该行业诚信经营行政指导举措,取得明显成效;石狮市凤里工商所通过摸底造册、集中培训、违法警示等手段规范中介结构代理行为,对中介组织实施行政指导,有效地促使中介组织执业自律,有序地推进中介代理服务规范化,使代理主体资格合法、代理行为规范、代理质量优质,工商所登记工作上水平上一新台阶;安溪县湖头工商所联合湖头镇党委、政府深入农村,细致地宣传讲解政府出台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法规,指导无证照的米粉加工作坊联合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促使其抱团发展,同时指导推动“湖头米粉”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制定“湖头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配套制度,引导“粉农”走合法经营和合作化、品牌化经营之路,同时大力开展湖头米粉“打假扶优创名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湖头米粉的违法行为。继续办好《行政指导专刊》,刊载各县级工商局开展行政指导的具体做法、优秀案例及主要成效,全年共编印专刊3期,并有5篇经验材料选登在省局简讯经验交流专刊、行政指导工作简报等刊物,有效促进了内部交流学习。     泉州市工商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一、提高法制队伍素质,有力推进法制基础建设 1.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结合工商体制改革的新变化、新情况,进一步强化四个派出分局法制机构和法制员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基层人员跟班学习、组织业务培训、参加执法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制队伍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机构的业务联系,加强工商法制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研讨、疑难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推进工商执法的统一性。 2.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队伍作用。倡导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疑难案件审理、重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对公职律师队伍的培养使用,积极为公职律师发挥作用创建平台。继续完善公职律师法律沙龙制度,适时组织公职律师法律沙龙活动,交流探讨法律学习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3.强化法制工作调研与交流。鼓励全市工商干部认真总结执法实践,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积极撰写各类案例分析、调研文章;鼓励全市工商干部,特别是法制工作者认真总结法制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积极探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搭建平台,通过《泉州工商简讯》(增刊),定期刊发、交流优秀作品,并积极向总局、省局《法制通讯》、市依法治市办《简报》等刊物推荐优秀稿件。 二、强化执法监督,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把好案件核审关,规范和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力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运用案管系统抽查、交叉检查、当场评析讨论等方式,不断加强执法检查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要继续推行执法检查实名通报制度,明确通报具体案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 2.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在办理复议案件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要针对《行政诉讼法》修订对行政复议案件被诉主体的调整,加大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坚决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对复议案件定期统计和分析通报,就复议诉讼案件中发现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执法问题或瑕疵,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并提出应对建议和措施,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能。 3.贯彻落实总局新《执法监督规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总局2015年修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体制调整的新情况,研究落实执法监督的新举措、新途径,加强对本机关及下级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检查、评议、督促、纠正。 三、履行综合职能,充分发挥法制保障作用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开局工作。2016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及早规划,及早安排,按照省工商局和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做好全市系统普法宣传工作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推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广泛调动各业务部门认真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 2.积极应对行政争议,发挥法制机构协调作用。要积极组织和指导办案单位进行复议答复和应诉,积极组织案件承办人出庭参加诉讼,切实落实主办人负责制。要推动本单位公职律师出庭应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提高公职律师法律实践能力。对执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特别是复议、诉讼案件中的争议焦点,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法制办、人民法院等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法制办、人民法院对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水平。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发生。二是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按照省局、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每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明确我市工商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据。三是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要指导起草规范性文件的科室,按照省局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上一级工商机关法制部门及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四、深化推进行政指导,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1.加强项目案例的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则》,进一步发挥业务机构的主导作用,紧紧围绕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履职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一中心,推动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运用好行政指导这一监管手段,实现文明执法,和谐监管;推动各单位在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市场秩序、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中,加强行政指导项目、案例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行政指导工作效能。 2.加强总结宣传。继续办好《行政指导专刊》,及时总结、提炼行政指导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加强行政指导工作交流,并积极向省局《行政指导简报》推荐优秀稿件;通过报纸、网站、微博等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行政指导工作实践,充分展现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积极争取各极领导和社会群众对行政指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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